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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律師專欄】曹祖芳律師答疑錄(32)

2015-12-18 16:35 中港台時間|12-18 16:4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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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18日訊】問:我指控我的男朋友傷害我,因為我們為了一件事而有很大的爭論,他試圖阻止我打他。可是,我告訴警察,他傷害了我,我用我的胳膊淤青來證明這一點。現在,我可以改變我的說法嗎?如果我放棄指控,這算是欺詐嗎?

答:不,這不是欺詐行為。但是,你不能終止這指控。你可以讓檢察官知道你想要終止這指控。(他們會在處理你的案件之前和你連絡。)他們會作出是否繼續此案的最後決定。(他們可以把這案件減到輕罪。)謊報會是一個問題,如果你給的初次報告不是真的。人們是允許改變他們的說法和想法,那並不是一種犯罪行為。所以,不要擔心。聯繫該案的檢察官,告訴檢察官你已經決定你不想要継續這項指控。但不要簽署任何別人寫的不起訴宣誓書,除非你將其交給你自己的律師審查。


問:我怎樣才能在網絡上找到我是否有被指控刑事罪行?我與另一人在我家門前有了糾紛,我去踢了他的車,他就叫了警察,而警察也逮捕我,說是刑事輕罪。我要如何才能知道這個案子是否有被警察起訴,而我是否有刑事記錄?

答:如果你被逮捕過,你就有尚未起訴的刑事案件。州法院擁有兩年的時效可以對你的案件起訴你,但他們可能不會花這麼長時間來起訴你。縣法院的書記可以幫你查你的案件的情況。另一方面,你可以找縣法院的網站,查看他們所提供在網路上的資料。你需要利用這個段時間,開始約見你的刑事辯護律師。


問:我怎樣才能矯正我在10年前被定的罪行?在2002年5月我認了一個重罪推遲裁決(無定罪重罪)。我在這段時間從來沒有惹任何麻煩,我也完成了我必須完成的緩刑條件。我最近去法院調我的資料,卻發現當初法官並沒有批准和判我延期審理。他的判決書上只簡單地說「足月」和我已經完成了我的緩刑期的所有條款。我的罪行未被駁回,然而我應該當初是延期審判而沒有定罪。這怎麼解決?如果它是定罪,我該怎麼辦?

答:當原來的判決簽署後,你應該會拿到詳細說明了認罪協議的書面條件,包括你放棄了哪些權利,採取了認罪協議,以及你認罪的後果是什麼。這文件會描述你是否同意直接緩刑或延期裁決。你可以從你被判決的縣法院的區域書記官辦公室得到這個副本。在你拿到所有的書面文件的副本後,與你的律師一起檢閱。「滿足全部條件」通常指的是緩刑沒有被提早終止,而你是做完了所有的緩刑期滿才終止。你必須看當初法官的判決是什麼,才知道你實際上是緩刑還是定罪。


問:在德州,如果我拒絕現場酒精測試,這是否可以作為是一個酒醉駕車的辯護?我拒絕了酒精測試,還有他們要求的血液測試。可是,他們後來還是申請了法院的逮捕令強迫抽了我的血。我當初駕駛並不壞。這可以作為酒醉駕車的辯護嗎?

答:在法院作證時,警察會把當初​​被告做的各式各樣的肢體動作測試作為酒醉,証明他認為你是酒醉駕車。而驗血(如果是合法的)​​將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證據。陪審團是允許考慮你當初拒絕測驗酒醉的證據和對你不利的證據。而檢察官肯定會用這一條證據來說服陪審員你當初是酒醉的。檢察官必須證明你是酒駕,以定你罪。在法律允許狀況下,他們可以使用任何對他們有利的證據來說服陪審員。然而,近來的一些案例讓他們在使用這個證據時比以前要困難。酒後駕車是高度技術性的案件(特別是當血液證據涉及其中)。你需要開始盡快走訪當地專辦酒駕的律師。我們大多數是不收咨詢費的。到律師辦公室訪談諮商,讓律師更加詳盡解釋這一切的細節和給他們一個機會來討論你的案件的細節。它將給你一個機會,了解費用和支付他們的計劃,並決定誰來代表你會讓你覺得安心。


問:我因入店行竊被逮捕。我拿的東西非常小,而且價格便宜,低於25美元,可能都不到10美元。昨天我收到了一封郵件,是律師事務所來的信,告訴我說我需要根據民法支付他們357.00美元。信中說,如果我不支付和解金額,他們將起訴我,並要求律師費和損害賠償。我想知道的是,我是否必須要付?我當初被抓的時候,我有歸還物品,而且都是一些很小的東西。

答:你所收到的是一封民事的求償函。這是與刑事案件分開的。大多數的刑事律師都會告訴收信人,不要費心去支付它,因為如果他們會告你,那成本會比他們要的費用更高。並且,如果你付了費用,這是承認有罪。訴訟時效是開放的,直到在商店行竊的違法犯罪行為方面結案才會結束。最重要的是,你必須確保你不要忽略你的刑事案件。所以,如果你收到城市或縣法院寄送的出庭通知,你需要確保你在開庭日期出席。找一個律師來幫助你的刑事案件。任何人面臨刑事指控時都不應該沒有律師代表。


【曹祖芳律師是德州及華盛頓州執照律師、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北德州及東德州聯邦法庭起訴律師,前柯林郡刑事檢察官(迄今唯一曾受聘的華裔律師);具有25年豐富經驗,八年內受理數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其中出庭辯護數百件由陪審團及法官審判的訴訟案件;曹律師能說、讀、寫流利和無口音的英語和漢語。曹律師將為您提供有關法律常識。聯繫信息:​​電話:972-964-8366,電郵:mariatuattorney@yahoo.com, 網址:www.mariatulawoffices.com,地址:2800 W. Parker Rd., #110, Plano, TX 75075】


責任編輯: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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