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律師專欄】曹祖芳律師答疑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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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9月18日訊】問:我的丈夫被逮捕並被控與家人毆打。我不想指控他。我是不是需要聯繫DA要求他們消除對他的指控?如果我請求的話,他們會放棄起訴嗎? 他們會問那一天他被逮捕時的具體信息嗎?

答:您應該諮詢律師(只需要律師一小時的時間),向律師解釋整個情況。律師在知道所有情況下將會較好的給您提供建議。在某些情況下,與DA談話會比較好,但在另一些情況下則可能不會。另一種選擇是您可以與您丈夫的律師諮詢。請記住,您丈夫的律師只會試圖保護他,而不是您。

問:我的母親住在美國大約13年,她來時有簽證,也用簽證回去她的國家,但她最後一次和我們住在一起約2年以上,然後才回去她自己的國家。當我21歲時,我申請她過來,但領事館告訴她,需要等大約8年才能拿許可證,因為之前她在美國超過2年且簽證已過期。她回到她的國家的理由是因為我爸爸帶著弟弟回去。她是被虐待的受害者,並沒有想留在那邊等待長時間。現在她會被驅逐出境還是法官會讓她繳保釋金,讓她呆在這幾個月?

答:你的母親必須找當地的移民律師處理她現在面對的驅逐出境。在不同的司法管轄區,法院有不同的方式來處理面臨驅逐出境的外國人。只要她不是法律上必須強制性的拘留者,ICE官員或法院有自由裁量權來決定她是否得到保釋和在家等她的開庭日期。但是,請確保你的母親不要在與律師見面之前同意簽署任何文件。

問:一名警察偵探打電話給我,要我來警察局回答一些有關我前妻的女兒的問題。我與她和她的家庭已將近5年沒有來往了。這位偵探提到我前妻的女兒在住院,但沒有提到她的狀況。我是否應該擔心與他們面談?因為他們不給我任何信息, 我不是很自在。

答:我不建議任何人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與政府官員談話。在一般情況下,執法部門認為有三種類型的人:施暴者,受害者和證人。你必需知道你在它們眼裡是屬於哪一個類型的人,然後再考慮是否要回答它們的問題,因為你所講的一切都有可能將來被用來在法院對付你。

問:當我通知我的妻子我想與她離婚後,我是否必需要搬出我和她一起住的房子直到完成離婚?我們之間沒有任何虐待配偶的指控或背景。兩個孩子現在在外地上大學。

答:沒有法律規定你必須搬出去,除非有法院命令。但是,搬出去是否是一個好主意?我是這麼認為的。除非你和你的配偶都同意離婚是你們的最佳選擇,你將會面對你的配偶的情緒而導致很多的頭痛和心痛。這樣會不會變成指責對方暴力或涉嫌暴力的可能?絕對可能。這類的狀況時時刻刻都發生在離婚訴訟中。由於你的孩子可能是18歲以上,你的主要問題將是財產分割。如果你們有一人搬出去,你們將不得不開始分割財產。從長遠來看,這可能有利於加快你離婚的過程。

問:我是美國公民,我的丈夫持有綠卡12年了。他因涉嫌藏毒和徒步逃離而被警方逮捕。除了這個,他沒有其他記錄。他現在還在拘留所。移民局也扣留他。這是他第一次被捕,我能做些什麼呢?在沒有律師的狀況下我怎樣才能幫助我的丈夫不被驅逐出境?

答:這根本沒有可能,尤其是你的丈夫所涉嫌的罪名對移民法來講是非常非常嚴重的,也可能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因此,最好是在他還沒面對他的刑事犯罪之前先付他的刑事保釋金,讓他被送到移民局。當他被送到移民局後,他還有可能要求移民局給他一個保金讓他出來面對他的刑事指控。這樣,移民局才有可能給他保釋的機會。只有當他可以出來,他能留在美國的機會才會比較大。

問:我爸爸酒後駕車被捕入獄,現在他面對移民局羈留令。我可以保釋他嗎?或者是要等到他的刑事開庭日期?請幫幫忙!他已經在監獄一個星期了。他的出庭日期將在一個星期後。現在最有可能會發生的是什麼呢?

答:你爸爸面對移民局羈留令應該不是因為他的酒後駕車。理由應該是因為他非法入境或逾期逗留在美國,是嗎?你可以先把他從刑事拘留所保釋出來,讓他去移民局時沒有刑事定罪的紀錄。既然移民局已扣留他,他一定要去移民局,不管他有或沒有刑事案子在身,那倒不如在沒有定罪之前面對移民局會更好。如果你沒有錢來保釋他,如果這是他第一次酒後駕車,他就算認罪或被定罪酒後駕車(在沒有對第三者造成嚴重人身傷害的情況下),也不會影響他面對他的移民問題。

問:我現在有刑事緩刑6個月,因為我承認藏有大麻。在我的緩刑期間,我的緩刑官會不會搜索我的房子?我與其他人共用一個房間。我15歲。

答:你的少年緩刑的條件之一是不能與不良青少年來往,尤其是他們在用毒品或有幫派時。你的緩刑官在你的緩刑期有權搜查你和你的房間,直到你緩刑結束。如果你現在沒有在用毒品,可是你的室友有,那麼你最好讓你的緩刑官先知道,讓他/她不會指責你的錯誤行為而造成你更多的問題。

【曹祖芳律師是德州及華盛頓州執照律師、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北德州及東德州聯邦法庭起訴律師,前柯林郡刑事檢察官(迄今唯一曾受聘的華裔律師);具有25年豐富經驗,八年內受理數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其中出庭辯護數百件由陪審團及法官審判的訴訟案件;曹律師能說、讀、寫流利和無口音的英語和漢語。曹律師將為您提供有關法律常識。聯繫信息:電話:972-964-8366,電郵:mariatuattorney@yahoo.com, 網址:www.mariatulawoffices.com,地址:2800 W. Parker Rd., #110, Plano, TX 75075。】

責任編輯: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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