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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瑤遭侵權獲賠2500萬台幣:正義勝利了!

黃鐘
2015-12-18 17:52 中港台時間|12-19 21: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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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鐘台灣台北報導)台灣知名作家瓊瑤(本名陳喆)控告大陸編劇于正侵犯著作《梅花烙》案終審宣判,北京市高級法院16日駁回被告于正(本名余征)的上訴,仍判瓊瑤勝訴。

瓊瑤透過「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博表露心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今天我控告于正侵權案,終於二審定讞,于正上訴駁回,維持原判,正義勝利了!各位法官的辛勞,沒齒難忘!一次歷史性、標竿性的宣判,對保護原創,意義深遠而偉大!」

判決要求,立即停止電視劇《宮鎖連城》的複製、發行和傳播行為。被告于正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刊登致歉聲明,向瓊瑤道歉,並賠人民幣500萬元(下同,約新台幣2500萬元)。于正本人對此尚未回應。

2014年4月,瓊瑤指證于正在《宮鎖連城》中大量抄襲自己舊作《梅花烙》並聯合其他4家影視公司共同製作電視劇,她列舉許多證據,並要求該劇停播。瓊瑤5月委託律師控告,于正被判需在媒體刊登道歉聲明,5名被告賠償500萬元,但于正等被告不服判決,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今年12月二審宣判,于正等5名被告敗訴,需公開道歉、賠償瓊瑤500萬元,並停止傳播《宮鎖連城》。

責任編輯:梁夢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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