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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第二波72件年節食品抽驗結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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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曾漢東台灣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自104年1月起至今,針對縣內提供年菜(含外帶)之59家餐廳,包括飯店、宴席餐廳及一般餐廳,進行衛生稽查,輔導業者年菜製作食材之進貨應選擇信譽良好的廠商,且需控制數量勿積存食材,並保留進貨憑證。

第二波年節食品抽驗於傳統市場、製造業者、年菜餐廳、觀光風景區等處進行,包括桶柑、金棗、脫水食品、咖哩粉、薑黃粉、烘焙食品及醃製食品共計72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漂白劑、調味劑、著色劑、亞硝酸鹽、殘留農藥等,計有4件不符合規定,其中1件脆筍尾檢出二氧化硫超量、1件陳年豆腐乳檢出防腐劑「苯甲酸」,唯外包裝未標示,來源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辦理;另1件豆腐檢出防腐劑(依規定不得檢出)、1件陳年金棗檢出環己基〈代〉磺醯胺酸超量,來源為縣內業者,已令業者將不合格產品下架不得販售,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本次年節食品抽驗結果將公布於衛生局檢驗專區。

衛生局長劉建廷表示,選購外帶年菜,要注意保存的溫度,出爐到回家後,要在4小時內吃完,否則就要冷藏;沒有吃完的年菜,冷藏後復熱要徹底,其中心溫度至少達70℃以上,避免剩餘菜餚反覆加熱食用;也別忘了三低一高(低油、低鹽、低糖、高纖)的健康飲食原則,準備年菜以新鮮及營養均衡為主;過年時切勿暴飲暴食,美食當前還是要適量食用;為了飲食均衡要記得多吃新鮮蔬果,以免造成身體的負擔。衛生局將持續稽查與輔導提供年菜餐廳,以保障消費者於年節期間飲食之衛生安全,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電話(03)9332779。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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