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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應充交保 台彰檢放棄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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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1日電)彰化地院昨天裁定前頂新製油董事長魏應充交保,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漢強今天說,為避免耗費司法資源,延宕審理進度,決定放棄抗告。

彰化地方法院昨天針對頂新案召開羈押庭,審判長吳永梁維持原交保裁定,其中被告魏應充以新台幣3億元交保,限制住居以及出海出境,至於陳茂嘉、常梅峰以及楊振益等3名被告則以500萬元交保,同樣限制住居以及出海出境。

林漢強表示,檢察官經研議後認為,縱使二度抗告成功,二審法院發回由同一審判庭審理,檢方理解且尊重地院維持交保的裁定,為了避免耗費司法資源,延宕審理進度,決定放棄抗告,讓法院能將重點放在調查具體犯罪事證儘速進行審判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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