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3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筱陽波特蘭編譯報導)多年來,波特蘭交通工程師和駕駛者一直在爭論紅燈攝影機的好處。不久的將來無人雷達攝像頭也可能成為討論的一部份。
為了減少致命車禍,市政廳正在推動州立法機構批准在指定道路使用固定位置的「照片雷達執法」跟蹤超速者。
目前,州法律允許的照片雷達執法必須有警員親自監控設備,以便傳票有效。
由民主黨傑夫‧裡爾登(Jeff Reardon)提議的眾議院2621號法案將允許波特蘭在最危險的道路設立連接攝相機的雷達,而無需警官的監控。該設備將設定為高於限速行駛的一定閾值時自動抓拍車輛照片。目前,波特蘭的雷達車在車速超過至少每小時11英里時發出傳票。
根據現行法律,波特蘭發出的照片雷達傳票數量在過去五年穩步上升。波特蘭警方說,雷達車在2014年發出了創記錄的33,486張傳票。
無人照片雷達使得城市獲得執法收入而無需支付很大一部份給照看設備的人員。不過裡爾登和該法案的其他支持者,包括波特蘭專員史蒂夫‧諾維克(Steve Novick)和運輸波特蘭局局長利亞‧特利特(Leah Treat)說,HB 2621的重點是安全問題而不是它可能產生的數百萬美元的收入增加。
裡爾登在一份聲明中說:「我的希望是,眾議院法案2621將在駕車司機通過高危險道路時提醒他們,在這里加速是把鄰居的生命處於危險之中,從而保持社區的安全。」
PBOT說,全市指定十個高危險道路僅佔城市道路網絡的3%,但卻佔波特蘭行人死亡事故50%以上。2014年,波特蘭的28起死亡交通事故中15個是行人。
責任編輯:舜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