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校園槍擊案 遇害華生父母提告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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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3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純之編譯報導)去年5月23日,在加大聖巴巴拉分校發生的一場致命槍擊案中,最先遇難的3位華裔學生的父母週一向聯邦法庭提出告訴,指控聖巴巴拉縣、聖縣警局以及凶手居住的公寓大樓忽略了多個該名凶手暴力和不穩定的傾向警示,由於被告的失職,使憲法賦予受害人的權利受到侵犯。

2014年5月23日,22歲的羅傑(Elliot Rodger)在居住公寓刺死3名華裔學生後,又持槍出襲濫殺無辜,開車撞倒景島(Isla Vista)社區民眾。在其開槍自殺前,他一共殺害了6名加大聖巴巴拉分校的學生,傷害其他14人。

首批被害的3人分別是羅傑的室友王偉翰(David Wang)和洪晟元(James Hong),以及來訪的朋友陳喬治(George Chen),陳被一把9英寸的獵刀刺中數十刀。三人的雙親是此訴訟案件的提告人。

訴狀稱,當局以及公寓大樓和業主,忽視大量表明羅傑很危險的警示,包括沒有檢查他的在線帖子──在那裡凶手羅傑曾發出無數對於婦女和他人的惡毒評論,怨嘆自己的處男身分。

在羅傑自殺後,警察在他的車裡發現了3把半自動的手槍,近550發未上膛的子彈,全都是非法購買的。

訴狀列舉的被告包括聖巴巴拉縣政府、聖縣警局、科普里(Capri)公寓以及校園房屋資產公司(Asset Campus Housing),這是一家總部在得克薩斯的公司,為全國各地的學生提供住宿。

訴狀說自從羅傑2011年住進卡普里大樓後,曾經侮辱並和一連串的室友發生過衝突,他做出過怪異行為,然而公寓業主在將洪和王兩人分配給其做為室友前,沒有做過可靠的背景調查,也沒有警告他們羅傑曾和前室友發生嚴重的衝突,而羅傑不僅是一名種族主義者,而且還有潛在暴力和危險傾向。

訴狀還稱,聖巴巴拉縣政府和聖縣警局違反了死者權利,甚至在一位精神健康工作者看了羅傑放在YouTube上的一段視頻,並聯繫當局說羅傑對自己和他人很危險時,該縣及治安部門仍然忽視羅傑重複出現的暴力和不穩定行為。

聖縣警局在聲明中表示,不能評論正在審理的案件,考慮到死者家屬所承受的痛苦,任何說詞都有不足。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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