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4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夏君編譯報導)週三(4月1日)﹐洛杉磯市已同意支付245萬美元賠償金給2011年佔領洛杉磯市政廳廣場的抗議者(Occupy L.A. protesters)。2012年約300名抗議者和圍觀者曾針對洛杉磯警察的不當逮捕行為向洛市提起了集體訴訟。
據ABC電視臺報導﹐洛杉磯市議會以11﹕1的票數批准了這項和解。市議員英格蘭德(Mitchell Englander)是唯一投反對票的人。
2011年11月29日,洛杉磯警察驅逐了搭帳篷駐紮在洛杉磯市政廳廣場的抗議者。2012年12月一些示威者針對洛杉磯警察的不當逮捕行為提起了法律訴訟。
代表原告的律師之一斯托默(Dan Stormer)說,一些示威者是被警察違憲拘留的,還有一些人被銬得太緊,他們被關在大巴士上達六個小時﹐期間不允許他們使用衛生間。
斯托默說﹐這是絕對不應該發生的﹐警察的行為實屬「過度」(overzealous)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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