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鯨」事件損失 摩根大通董事被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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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5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王婉晴綜合報導)受2012年摩根大通倫敦交易員不正當交易引發巨額虧損(又稱「倫敦鯨」事件)牽連的股東們在特拉華州(Delaware)控訴銀行董事會在重要時刻失職,其中包括首席執行官傑米‧戴蒙(Jamie Dimon)。此案於週四(21日)由特拉華州衡平法院(Delaware Chancery Court)法官山姆‧格拉斯考克(Sam Glasscock)做出裁決,判摩根大通董事不必面對投資者的訴訟。

格拉斯考克法官表示,紐約法庭已經找到證據,證明了董事們在事發過程中對交易員進行了適當的監督。法官說,在特拉華州提出訴訟的股東們提出的問題與早前在紐約上訴的股東們是一致的。而紐約法庭已對此問題進行了裁決。因此,他決定此案將不予受理。

摩根大通,以資產量計算,是美國第一大銀行。在「倫敦鯨」事件中,摩根大通已經承認違反了美國證券法,並已支付了超過十億美元來解決此事。銀行高管也承認,他們未能在控險方面實施適當的監控,也未能提供精準的損失額度給公司董事和監管機構。

綽號為「倫敦鯨」的交易員布魯諾‧伊克西爾(Bruno Iksil)在2012年初,通過大量不同期限品種的信用衍生品合約買賣交易,甚至參與了和多家對沖基金的對賭,押注企業信用環境未來將有所改善。2012年4月份以後,受歐債危機演變和全球經濟復甦不佳等因素影響,金融市場動盪加劇,市場信用環境惡化,企業違約風險攀昇,伊克西爾的交易策略失敗,在短短六週時間內交易虧損達到20億美元,且虧損金額仍在不斷擴大,造成總計62億美金的損失。

此事件被摩根大通首席執行官戴蒙喻為他所經歷過的「最愚蠢和最尷尬的處境」。

去年,戴蒙將涉及該事件的首席投資辦公室的管理權限移交銀行的財政部管理。同時,他辭退了涉及該事件的投資辦公室的兩位高級管理人員,並從在事件中獲得不當收益的員工手裡索回近一億美元。

雖然摩根大通在特拉華州的訴訟案中如願以償,該銀行還面臨著至少一個投資者的集體訴訟案。在那起訴訟案中,股東們在紐約聯邦法院尋求對股東的直接補償。

責任編輯:黃小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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