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學生被警毆打跳樓自殺 屍體被速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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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5月25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高山報導)桂林一高校學生被警察毆打後跳樓自殺,學校將屍體迅速火化,家長到學校抗議。分析人士認為,有關派出所應該公開全程警察詢問錄像並追究有關責任人。

海外的博訊網星期天報導:死者祝梓恆出生在廣西省桂林市平樂縣長灘鄉葫蘆塘村,今年20歲,就讀於桂林山水職業學院。

5月16日下午祝梓恆乘坐公交車忘記帶錢,被司機帶去派出所,當天下午,他被警察送回學校。同學說其吃飯嘔吐,身體不適,衣服胸口部位有腳印,顯示其在派出所曾被毆打。

5月17日凌晨5點多,家屬接到學校電話說孩子送醫,但不到2小時,孩子家長到學校後,孩子已被送至火葬場,到博訊5月22日發稿時,家屬還未見到死者。

本台記者打電話到桂林山水職業學院、桂林北門派出所,電話都無人接聽。記者無法找到死者家屬的電話。但是四川成都的維權人士黃琦說,中國的警察暴力時有發生,因為警方的權力得不到民間的有效監督:

「各地警察對民眾使用酷刑的事件屢禁不止,發生重大案件後,警方詢問的全程錄像和記錄往往不予公開。」

黃琦說,為了防止警察暴力,中國法律現在明文規定,派出所的所有訊問必須全程錄像,但是民眾和律師要求查詢這一錄像時,往往受到各種刁難:

「我希望中央和各級政府要加強對警察暴力的監督,敦促警方秉公執法,不得濫用暴力,必須追究有關使用酷刑人員的責任。而且桂林出現的這一自殺事件,死者遺體被迅速火化,家長都沒有見到遺體,這很不正常,應該調查。」

北京的律師謝燕益說,桂林這一案件的具體情況他不瞭解,但是中國各地刑訊逼供事件不斷出現主要是和中國司法部門過去太注重口供斷案有關:

「雖然中國法律明文規定不能依靠口供斷案,要有實證,但是實際司法程序中,斷案常常依靠口供,從而導致刑訊逼供。」

謝燕益律師說,為了防止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後的變相刑訊逼供問題,非法取證問題,中國最高檢察院已經在今年年初要求訊問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制度,並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對所有訊問活動、重要取證活動全程同步錄音或錄像制度。他表示,桂林有關派出所應該向祝梓恆家人和律師公佈訊問錄像。

謝燕益律師說,中國的公檢法缺乏民眾的有效監督,要改變這一局面,可以在司法審判中引進歐美民主國家的民決團制度,取代目前中國法庭的陪審員制度,讓民眾直接參與審判。

博訊網的報導說,祝梓恆的家屬已經連續數天冒雨來在桂林學校前示威,警察對示威沒有干預。據稱,學校在和家屬談賠償事宜,但對事件真相則不予披露,或許祝梓恆的死將是一個謎。

責任編輯: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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