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5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萬方報導)中共公安部監管局局長趙春光於4月26日稱, 5年來,全國看守所內未發生過一起刑訊逼供事件,引起輿論一片嘩然。北京律師馬鋼權表示:「這種說法有相當大的片面性,而且誇大其辭。」
律師稱其誇大其辭
4月26日,在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新刑事訴訟法實施狀況」研討會上,公安部監管局局長趙春光稱, 5年來,全國看守所內未發生過一起刑訊逼供事件。
北京律師馬鋼權對《大紀元》記者表示:「這種說法有相當大的片面性,而且誇大其辭。現在公安搞刑訊逼供比較隱蔽。辦案單位可以把犯罪嫌疑人以辨認作案場所等藉口從看守所提出去,在其它地方大搞刑訊逼供審訊。我接辦的湖南湘西涉黑案就存在刑訊逼供的問題。如果是上面督辦的涉黑案,辦案警察簡直就像拿了『赦免牌』似的,明目張膽地大搞刑訊逼供。」
甘元春律師說:「我經辦案件有視頻證明:2012年湖南雷某等涉黑案,偵查人員在看守所對多名疑犯刑訊逼供。視頻由本人挖掘,經一審法庭質證,所有被告在偵查機關取得的口供均被依法排除,涉黑指控全部不成立。」
法輪功學員在看守所遭受酷刑並被下毒
遼寧省瀋陽市法輪功女學員劉志,因為送給一位學員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講法錄音帶,被中共當局於2009年10月22日綁架進瀋陽第一看守所,2010年5月,瀋陽市和平區法院將劉志非法判刑四年。在看守所期間,因為不配合拍照,劉志被看守所四小隊隊長趙瑩搧嘴巴從樓梯上打下來,多名男警察將她拖到沒有監控器的小黑屋裡,用六根大電流電棒長時間電擊。電棍火星四濺,劉志被電得痛苦地滿地打滾。
在中共對劉志非法判刑前夕,因劉志不停止地講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她被警察強制「定位」26天(戴著腳鐐固定在一個位置上),經常不被允許上廁所。有一段時間,看守所給劉志吃的飯菜裡經常有異味,有一次她嘔吐的東西中有凝血。
劉志大聲揭露警察在她的飯菜中下毒,為了掩蓋犯罪事實,警察命令管倉的倉頭(在押人員)與劉志「對盆」吃飯,(即兩人共吃一盤湯)幾天下來,倉頭渾身長疙瘩,奇癢無比。警察立即停止倉頭與劉志「對盆」吃飯,讓劉志單獨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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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家遭黑打 多種酷刑加身
據河南南陽民企老闆楊金德的辯護律師朱明勇介紹,2011年9月14日這天,他在接見楊金德時,看到六名看守所嫌犯緩緩地將楊金德從監室內抬出,平放在水泥地上,只見楊金德左眼纏著白色紗布,鬚髮橫生,四肢佈滿傷痕,赤裸的身體被一床深綠色被子裹著。楊金德已經在看守所癱瘓了一年了。
2011年7月30日,南陽市唐河縣法院一審判決楊金德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妨害作證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6項罪名成立,判刑21年6個月,合併執行20年,並處罰金40萬元;22名員工也被判有罪。
據大陸《新快報》報導,楊金德等被「涉黑」立案,緣於2010年9月27日,其公司存款8.6萬元被南陽市臥龍區法院劃走。員工先去銀行抗議,繼而去往法院。當晚,楊金德帶著員工連夜進京上訪。在被一位副區長帶人勸回後,南陽市警方將楊金德等抓捕。
根據10多名被告人的當庭陳述,他們被捕後,被送進了南陽警犬基地。他們遭受的刑訊逼供包括:毆打、罰跪、灌辣椒水、針扎、坐火箭(把啤酒瓶塞進肛門雙腳需騰空)等,慘不忍睹。
還有兩種酷刑極富警犬基地特色,一種是人被關在特製的籠子裡,露出頭部,讓警犬來舔臉,稱為「鬼洗臉」;另一種,是人被戴上手銬腳鐐後,和狗關在一起,稱為「與狼共舞」。
這樣的折磨和摧殘,讓楊金德他們大小便失禁,生不如死,最後警方得到了他們想要的口供,楊金德等人被送進看守所。
中共起草看守所法 民斥完善法律條文都是空談
目前,中共公安部正在進行看守所法起草工作。黨媒稱看守所法是使看守所管理真正實現中共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形成黨委領導」的社會管理體制。
有民眾表示,在一黨獨裁的前提下,在一個有法不依的體制裡,所有完善法律條文的努力都是空談。甚麼叫「加快形成黨委領導」,難道現在的看守所不是共產黨領導的嗎?刑訊逼供這麼多年的今天不是共產黨領導了60多年的結果嗎?這一套說辭不過是欺人的謊言罷了。
(責任編輯:劉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