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波特蘭市停車經理因受賄被判兩年監禁

人氣 1

【大紀元2015年05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筱陽波特蘭編譯報導)週三,前波特蘭停車經理埃利斯‧麥考伊因在市府任職期間收取賄賂而被聯邦法官判處兩年監禁。

麥科伊在2002年至2011年的十年間接受了價值近20萬美元的金錢、旅遊、娛樂賄賂,而作為回報,他向兩家停車咪錶公司提供價值數百萬美元的城市合同。

麥考伊向佛羅里達凱奧停車系統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喬治‧利維(George Levey)提供了全市請求合同提案的早期副本,在沒有競標的情況下要求凱奧擴展,還向利維提供了來自競爭對手的機密出價金額、透露城市內部信息,並定期向其他城市及那裏的停車經理推廣凱奧停車系統公司。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馬可‧埃爾南德斯(Marco A. Hernandez)認為「麥考伊先生貪婪,接受為換取好處而提供給他的金錢恩惠」。聯邦檢察官敦促法院判麥考伊2年半監禁。州助理律師塞思‧由拉姆(Seth Uram)說麥考伊15年的職業生涯中三分之二時間接受賄賂。他認為麥考伊是一個騙子,違反了波特蘭是員工們20年前認可的口號——「運作優良的城市」。

麥科伊的辯護律師托馬斯‧普萊斯(Thomas Price)說麥科伊的受賄是一種過失,並敦促法院判他緩刑五年、一年家庭監控、以及300小時的社區服務。他認為這一經歷使麥科伊受到打擊、羞辱並且改變了他。在麥科伊被捕後,沒有人會給他一份工作。

2012年8月下旬,麥考伊乘認受賄罪以及虛假申報所得稅申報表,並密謀收受賄賂。週三他在法庭上說:「我接受了這些賄賂,我為此承擔全部責任。由於我的品行毗漏,今天我站在法庭上……我對波特蘭市民道歉,我背叛了他們的信任。」

普萊斯律師說,儘管麥考伊背叛了城市的信任,但並無任何證據表明波特蘭接受了劣質或最昂貴的產品。不過埃爾南德斯法官認為,這不是問題的關鍵。他說:「我們對公共部門僱員的期望是,讓所有參與競爭性投標的人在過程中得到一個公平的機會。」法官說,當有人偏向某一方時,社區的整體聲譽以及整個運作過程會被質疑。

儘管埃爾南德斯法官也同意麥科伊可能不會再次犯罪,但是考慮罪行的嚴重性,而且持續了十年,他必須將麥考伊監禁。法官還表示,雖然波特蘭市可能沒有遭受經濟損失,但在公共信心一方面有損失,這是毀滅性的。

埃爾南德斯法官判處麥考伊兩年徒刑以及隨後的3年釋放監督。法官說,刑期將從7月9日開始。

責任編輯:舜華

相關新聞
波特蘭社區活動一覽(5月18日〜24日)
波特蘭消防艇培訓提供了水景展示
波特蘭湖泊游泳 爆發諾羅病毒疫情
波特蘭社區活動一覽(5月25日〜31日)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