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案急速結案的關鍵事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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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黃昭越報導)2015年6月11日,中共官方通報,周永康被判處無期徒刑。周永康落馬的時間是2014年7月29日,被秘密庭審的時間是2015年5月22日。作為一名曾擔任中共政治局常委的正國級高官,周永康從落馬到受審,時間只有短短的10個月,這一點頗令外界驚訝。

北京當局為甚麼要如此急速地將周永康案結案呢?有分析認為這與周永康主導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血腥內幕大有關係。在北京當局查辦周永康的過程中,中共原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指證周永康涉及大陸器官移植黑幕,成為導致周案急速結案的關鍵事件。

周永康被捕 官方通報未提活摘罪行

2014年12月6日,中共官媒新華網報道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5日審議中紀委《關於周永康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周永康「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通報稱,周永康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過家人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幫助親屬、情婦、朋友從事經營活動獲取巨額利益」;洩露「黨和國家機密」;「本人及親屬收受他人大量財物」;「與多名女性通姦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調查還發現周永康「其它涉嫌犯罪線索」。通報稱,周永康的所作所為「影響極其惡劣」。

12月6日,新華網報道稱,最高檢察院對周永康涉嫌犯罪立案偵查並予以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依法進行中。

通報中還稱,2013年12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召開會議,聽取了中紀委在查辦案件中發現的周永康「違紀」線索情況的匯報,決定開展相應核查工作。2014年7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聽取了中紀委開展核查工作情況的匯報,決定對周永康立案審查。

官方通報中稱還發現周永康其它涉嫌犯罪線索,但通報並未提到周永康的核心罪行:政變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

外界認為,如果公佈周永康的政變罪和活摘器官反人類罪,可能會導致中共倒臺。故此,在中共官方通報中,掩蓋了周永康的這兩大核心罪行。在熟知中共邪惡的外界看來,是再「正常」不過的現象。

情勢突變:黃潔夫指證 周永康罪惡

2015年3月15日上午7時40分,香港鳳凰衛視播出3分34秒的視頻《黃潔夫:周永康落馬打破死囚器官移植利益鏈》,只有視頻沒有文字。

次日臨近中午,鳳凰衛視再推出同標題的文字實錄版,內容更詳細,包括中共原衛生部副部長、現任中共中央保健委員會副主任黃潔夫等人談大陸廢除死囚器官移植的經過。

如在談到器官移植的巨大利益分配時,黃潔夫說:「變得骯髒,變得說不清道不明,變成了一個為甚麼特別敏感、特別複雜的區域,就是這個禁區,應該是2014年是最關鍵的一年。」

黃潔夫接下來說:「沒有這個打老虎、打蒼蠅,就沒有我們今天的宣佈取消這個,明白我的意思了嗎?」

就記者問:「為甚麼『打大老虎』就能把這個死囚器官這個事情推翻哪?這個『大老虎』到底是指甚麼人呢?」黃潔夫回答:「太清楚了,周永康是『大老虎』,周永康是我們政法委書記,是原來的政治局常委,這個大家都知道的。報紙天天在這講他的背景的。那這個死囚器官的來源在哪裏,這不是很清晰了嗎?」

黃潔夫還透露說:「實際上,這件工作是得到了上一屆的胡錦濤總書記和溫家寶總理的支持,這一屆得到了習主席跟克強總理的支援,不然是很難完成這件事情的。」

黃潔夫嘴中的「死囚」 帶有歧義

黃潔夫一再聲稱中共過去使用的都是以「死囚」器官進行移植手術,從2015年1月1日之後停用,但中共從來沒有講出所謂「死囚」到底是甚麼人,也未能解釋實際死刑人數、器官捐贈數量與移植數字之間的巨大落差。

黃潔夫嘴中的「死囚」一詞在中文語境中其實是有歧義的。據在美國華府的中國問題專家季達分析稱:「很多人都在問黃潔夫在接受電視採訪時說的『死囚到底是指甚麼樣的人?』,一位熟悉中國器官盜賣黑幕的朋友告訴我,黃潔夫的回答的『死囚』是暗示死在監獄裏的囚犯。」

中國每年被法院宣佈執行死刑的人只有幾千人(官方數據是1,000多人,國際人權組織調查是2,000多人),而中國300多家醫院每年進行器官移植的數量達幾萬人,相差十多倍,黃潔夫堅稱器官來自「死刑犯」,而死刑犯只有移植數量的十分一,剩下的十分之九的器官從何而來呢?

自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中共在對「死刑犯」執行死刑時,通常會在受刑人死亡之前摘取其器官用於移植手術。這在中國大陸早已經是一種常態。

在中國大陸,一個監獄關押的犯人非正常死亡人數,都是有指標的,每年有一個數字。但周永康在掌控中共政法委系統時,曾經下達一個文件,稱法輪功學員被打死,不算在這個指標裏面。

另外,在中國大陸,非三甲醫院進行的器官移植手術,是不被官方統計的。因此,實際從「死囚」身上摘取器官進行移植的數字要把官方公佈的數字大得多。

這就帶來一個問題,黃潔夫嘴中的「死囚」,並不完全是指被正常判處死刑的「死刑犯」,很可能還包括在中共監獄、勞教所、洗腦班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以及被非法關押在中共秘密集中營中被活摘器官的法輪功學員。

黃潔夫的話和王立軍獲獎相互驗證

黃公開承認中國器官移植市場是「骯髒」的,是人們探尋真相的「禁區」,這是中共官方第一次對外公開承認,此前無論是中共外交部還是衛生部,一直堅稱中國器官移植非常合法,沒有黑幕。

黃潔夫的此番話和此前王立軍進行移植研究獲獎的事例相互驗證,間接證明瞭中共活摘器官罪行的真實存在。

2013年被判刑的前重慶市公安局局長王立軍,在遼寧時就配合薄熙來迫害法輪功,2003年至2008年在擔任錦州市公安局局長時,他成立了所謂「錦州市公安局現場心理研究中心」,開始對人體器官移植做研究。

2006年9月17日,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還授予王立軍「光華創新特別貢獻獎」,其頒獎成果之一就是藥物注射後器官受體移植研究。

王立軍在頒獎大會上「感言」:「我們的科技成果是幾千個現場集約的結晶,是我們多少人的努力。」這也意謂著兩年中他們做了幾千次人體器官摘取。

美國著名醫學專家、國際醫學倫理研究泰斗、美國賓夕凡尼亞大學生物倫理中心的主任亞瑟‧卡普蘭教授稱,這個現場心理研究中心簡直「令人髮指」。因為注射藥物後這個人其實並不能馬上死亡,隨後的活體摘除其實就是「現場殺人、活取他們的器官」。

黃潔夫出面指證周 帶有高層背景

黃潔夫身份特殊,在2001年10月至2013年3月12日期間任中共衛生部副部長,他本身也是器官移植專家,曾進行過器官移植手術。

黃潔夫還是中共器官移植問題的發言人。從2005年開始,黃潔夫就開始以器官移植專家和官方發言人的雙重身份在國際場合公開發表言論。

2012年11月23日,黃潔夫自己主動對媒體承認了以往提供的移植數據不準確。他聲稱:「我們沒有一個很好的器官捐獻體系之前,沒有一個準確的數字。」

2006年3月,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在國際上曝光後,中共外交部發言人秦剛稱,中國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進行器官移植是謊言。

2006年11月14日,黃潔夫在中國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峰會上說:「我國絕大多數人體器官來自於死者捐獻,其中一部份來自於交通意外死亡人員和親屬間捐獻。」

2011年11月,黃潔夫在國際著名醫學雜誌《柳葉刀》上發表文章稱,中國是世界上唯一系統地使用死刑犯器官做移植的國家,每年平均1萬例移植手術中,65%是屍體移植,其中90%的屍體移植供體來自死囚。

2012年3月7日,黃潔夫對大陸媒體稱,由於器官緊缺,缺乏公民自願捐獻,「死囚器官成了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11月21日,黃潔夫在廣州稱:「中國人體器官移植將在一至兩年內取消對死刑犯器官捐獻的依賴。」

2013年3月7日,黃潔夫對陸媒表示:「十多年前,中國死刑就以每年10%的速度在下降,現在實際上死囚已經很少了。」

2013年5月,黃潔夫因涉嫌使用死刑犯器官而令其悉尼大學榮譽教授稱號受到威脅,他對外媒記者說:「在中國,必須在死刑犯同意的情況下,而且必須是死刑犯本人或家屬的書面同意,才會摘取他們的器官……我的診所已經有兩年沒有使用死刑犯器官了。」黃潔夫承認從開始做移植到兩年前,一直在使用死刑犯器官,並保證「兩年內可以完全不用死刑犯器官」。

2014年3月,香港《明報》引述黃潔夫的話:「我們為甚麼承認(取用中國死囚器官)?因為我們是系統地用死囚捐獻,(因為)沒有公民捐獻出來,所以我們就是說,你怎麼藏也藏不住。」黃潔夫還說:「死囚器官的捐獻都是醫生跟局部的人,包括法院和武警來互相溝通的,沒有辦法說清道明。」在回答目前是否所有死囚捐贈器官前,死囚本人和家屬都已同意和知情的問題時,黃潔夫說:「現在還沒有做到,但是很快要做到。」

美國華府中國專家季達說,就黃潔夫本人來說,在一般情況下,他既沒有意願,也沒有膽量通過媒體去指證周永康涉及大陸器官移植黑幕。故此,黃潔夫的這一舉動,很可能帶有高層背景因素,他不得不出面來做這個事情。

季達的分析,進一步說明不管是出於何種原因,黃潔夫的指證客觀上成為影響周永康案進展的關鍵性轉折點,最終導致周永康案急速結案。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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