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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冠餿水油案 台監院糾正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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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4日報導】(中央社台北4日電)強冠餿水油案震驚全台,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財政及經濟委員會今天通過監察委員包宗和、江綺雯和楊美鈴的提案,糾正衛生福利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和屏東縣政府。

103年9月初爆出強冠公司涉嫌向郭烈成地下工廠蒐購餿水油製成全統香豬油銷售全台,監察院今天通過糾正案。糾正案文指出,衛福部食藥署對食用油品的檢驗項目過少,固守制式通常項目,又怠忽督導各縣市衛生局落實執行「良好食品製造規範」的基本衛生標準,導致食品安全衛生稽查成效不彰。

而食藥署自改制以來,相繼爆發4大食安事件,監委認為肇因於衛福部未依法督導食藥署落實執行食品安全源頭管理業務,又未能責成食藥署追究本案相關單位主管、基層執法人員的行政違失責任,而僅由2位機關首長承擔此次重大食安事件所有過失的責難。

環保署部分,監察院5年前曾要求環保署掌握廢食用油的量和流向,但環保署依然未能確實掌握,監委認為足見環保署對監察院所指的缺失置若罔聞。

監委並指出,環保署明知廢食用油回收個體戶也就是俗稱小蜜蜂的存在,但多年來小蜜蜂的違規行為竟然乏人聞問好像是無政府狀態,環保署未能早日納管取締小蜜蜂,導致廢食用油四處亂竄乏人管制。

監委同時糾正屏東縣政府,認為縣政環保局、衛生局、城鄉處、農業處、地政處的承辦人員,罔顧老農9次檢舉郭烈成地下工廠違規行徑,消極應付處事,欠缺橫向聯繫,漠視縣民陳情案件,縣府內相關列管追蹤機制過於鬆散,監委同時指出,縣府有重新檢討本案議處人數和懲處額度的必要。

此外,監委指出經濟部認證的食品GMP油品混攙劣質油,且還通過符合衛生標準的檢驗,顯見該制度未臻綿密,建議工業局應該持續精進GMP的新制規範並輔導其順利轉型為TQF新優良標章,以重建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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