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迫害得無法行走 天津高中教師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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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14日訊】法輪大法明慧網八月十三日報導,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天津市大港油田一中高中教師賈文廣女士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郵寄了控告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

中共迫害法輪功十六年來,賈文廣曾多次遭非法關押;遭判刑五年;生命一度出現危險,低壓為零,無法走路;被非法開除公職;在判刑期間,被無緣無故的抽血,不給抽血結果,疑當局圖謀強摘器官。

法輪大法開解了心中的謎團

修煉前,賈文廣女士身體有心臟間歇、心律不齊,胸悶氣短、血壓低頭暈,常崴腳或出現外傷等。不過,賈文廣最初開始修煉法輪功卻不是為了治病。

一九九八年春天,賈文廣女士第一次聽人提到法輪功及書中講的失與得的道理時,心裏許多鬱結想不開的問題一下子解開了,心像開了兩扇門一樣敞亮。

她說:「七月三十日,我正式走入法輪功修煉,法輪功的法理讓我明白了人為甚麼活著,『真、善、忍』成了我生命的信念與追求,而且身體的病症神奇般全沒了,內心無比的喜悅與踏實,工作中也能時刻按真善忍要求自己,遇到矛盾找自己,進步成長很快,我和全家人都特別幸福。」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三日,天津教育學院事件後,聽說天津公安抓人,還要把法輪功如何如何。六月,單位領導開始找賈文廣談話,叫她交大法書勸退施壓:「我覺得這麼好的功法,怎麼能這樣說不讓煉就不煉了呢。」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賈文廣暑假放假在家,早晨集體煉功時遭警察騷擾。很快單位書記陳國良說讓她帶學生參加市運動會,被帶回單位,讓團支書看著。賈文廣暑假假期被剝奪,被限制人身自由,並被施壓放棄信仰。

下面是賈文廣十多年來遭受迫害事實:

被迫害得身體極度虛弱 低壓為零 親友落淚

一九九九年九月,賈文廣去北京上訪,在林業大學附近走路時,被便衣(警察)非法搜包,有(法輪)大法的書就被抓、被押到當地派出所,後被送到昌平看守所,強令當眾脫光衣服搜身,遭拒時被辱罵毆打。隨時能看到上訪的學員遭警察邪惡辱罵與瘋狂的毒打,賈文廣與幾十名法輪功學員被強令在烈日下暴曬罰站。

一天後,賈文廣被單位與警察接回天津,先帶到天津大港油田教育處。喝的醉醺醺的警察晚上非法提審,拿電棍威脅,帶回單位在學校辦公室裡,遭到一位才二十多歲年輕的女警打耳光。因賈文廣不放棄信仰修煉,幾天後又被單位送進大港區看守所。

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五十多天,賈文廣不寫「不煉功的保證」,於十一月二日,賈文廣被關進大港板橋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賈文廣遭罰、人格侮辱、磨鋪地的磚頭、手銬銬床,冬天零度以下低溫強制用手和冰水攥煤球、超強度長時間強體力奴役;常深夜十二點多才讓睡覺,有時要干到凌晨兩點多,四點又被叫起幹活;中午不讓洗手,吃飯只有5分鐘;遭強制洗腦、逼迫寫所謂的「三書(保證不再修煉法輪功)」。勞教所經常開開批鬥會、揭批會。

在勞教所,賈文廣的身心受到極大摧殘,被迫害到生活不能自理,身體極度虛弱,低壓為零(當時醫生量過三次血壓覺得奇怪,說出了聲,賈文廣才知道的,病歷都警察拿著不給他們看)。賈文廣走不了路,瘦的皮包骨頭,(親人)接見時體重輕的被人背著跑。

家人同事接見時,看到賈文廣當時的樣子,都傷心的掉淚。

再遭關押

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賈文廣在學校開大會時,被便衣警察強行帶走。

在賈文廣不知情的情況下,警察與單位主任呂希穩非法闖入校外賈文廣的住處抄家,非法沒收(法輪)大法書、手提電 腦、打印機等,隨身帶的包裡的幾百元錢也被警察(港東派出所的李從陽、高衛)拿走不知去向(其中有四百是幫朋友帶捎的份禮錢,後來問警察,警察支吾無語)。

家人找了賈文廣四天,到單位找人,單位竟說不知道搪塞。最後單位被家人逼急了,才告知去派出所找,七月二十三號,家人才看到賈文廣被拘留的通知單(有複印件)。

賈文廣說:「我出於喚醒那些麻木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在看守所絕食,卻遭鼻飼灌濃鹽水玉米糊,非法關押三十七天後,又被送進大港區板橋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遭長時間罰坐、人身威脅、十幾個警察拖拽掐脖子,關小號二十多天。大隊長劉小紅指使小隊長郝蕾給我捏造黑材料企圖加期半年未果,她們的權限最多加兩個月,結果給我加期兩個月,強制洗腦『轉化』寫『三書(保證不再修煉法輪功)』,到我被釋放前,板橋女子勞教隊依然是長期長時間強迫干奴工(大多都是出口產品)。」

被開除公職

二零零六年七月暑假期間,賈文廣剛從勞教隊出來不長時間,身體還十分虛弱,單位突然通知去單位(後來有主任說明就是要再次限制人身自由)。

遭拒後, 單位威脅說賈文廣曠工要開除。正式開學,賈文廣到學校報到,單位要她寫檢查,在全校大會上念,並要給她處分。

賈文廣說她可以按真實情況寫,書記說不行,得按單位的意思寫,私下不讓她教課,安排她打掃衛生(但書記從來沒跟她說過工作安排的事)。

賈文廣多次找書記校長與教育處書記處長說明情況,教育處書記陳國梁不聽,還造謠說她假期逃跑,安排工作不幹,白拿工資。

賈文廣女士說:「事實是到二零零七年五月一日,教育處單方開除我公職(大港區海濱教育中心文件港賓教發【2007】26號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印發)期間沒發過我一分錢,連最低生活保障都沒有,我被迫失業。」

遭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賈文廣路過靖江橋給一大娘講到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時,遇到一便衣警察,他假意讓賈文廣跟他講真相,卻電話叫來一輛汽車,下來三、四個警察,不由分說把她塞進汽車送進大江路派出所,後送進河北區看守所。

賈文廣遭非法起訴,非法判刑五年(天津市河北區法院刑事判決書(2010)北刑初字第95號,審判長是李金柱)。

賈文廣要求寫上訴狀,被看守警察(劉睿)告知寫也白寫,沒人看的。賈文廣堅持要寫卻被嚴格控制紙筆及書寫時間,導致上訴狀沒寫完,上訴被維持原判(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刑事裁定書(2010)一中刑終字第173號,審判長是楊雪梅)。

被神秘抽血

看守所、監獄都強行給賈文廣等法輪功學員抽血體檢(在監獄,刑事犯是不做抽血體檢的),卻從沒告知過她結果。

當賈文廣質疑有活體摘取器官嫌疑,無法接受這種可能的殘忍罪惡時,獄警杜燕說:無法接受你也得接受。

獄警劉旻、喬卓非為了讓賈文廣「轉化」對其實施熬鷹(長時間不准睡覺)、指使放縱包夾吸毒犯張榮等辱罵、人身威脅精神摧殘,不讓正常洗漱大小便、長時間罰站體罰、連坐挑起犯人仇恨、強制洗腦聽、看誣蔑(法輪功)師父誣蔑(法輪)大法的光盤、內部污蔑(法輪)大法的書籍材料等,強迫寫三書(保證不再修煉法輪功)、扣押沒收家信、超時間強制奴工等。

在監獄被關押期間,賈文廣曾被迫害的暈倒過兩次,左手手腕(一度)腫的老高,疼的手指曾一度打彎都困難。

賈文廣說:「最讓人難以忍受的還是精神的摧殘與痛苦,我曾感到生不如死的煎熬、想到過死,可想起法輪功中講的『自殺是有罪的』時才打消了這個念頭。」

賈文廣表示,16年的迫害中,江澤民集團對她犯罪如下: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搶劫罪、盜竊罪、綁架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罪、誹謗罪、侮辱罪、誣告陷害罪、刑訊逼供罪、虐待被監管人罪、強迫勞動罪、濫用職權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等多項罪行。

她說:「真正破壞法律實施的是被告江澤民,雖然江澤民操控的『610(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設立的專職機構)辦公室』人員、司法機關等人員的行為已嚴重觸犯《憲法》和《刑法》,但他們的違法行為是在江澤民一手指揮下造成的,他們也是受害者,所以真正的罪魁禍首是江澤民。」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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