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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快船不當招攬小喬丹 遭罰25萬美金

黎竑廷
2015-08-26 23:50 中港台時間|08-26 23: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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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黎竑廷綜合報導)NBA在26日宣布,由於快船與小喬丹(DeAndre Jordan)談延長合約時,曾提到潛在第3方代言機會,違反聯盟的反規避條款,將對快艇開罰25萬美金;不過聯盟也指出,在調查中他們發現這個代言機會,未影響小喬丹最終的決定。

聯盟表示,反規避條款規定,禁止球隊替其他人向球員提供或安排任何形式的報酬,除非這些報酬包含於球員合約當中,或者是在勞資協議(CBA)中被允許的報酬。而快船7月2日向小喬丹提出的條件中,確實包括1個可能的第3方代言機會。**


責任編輯:高小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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