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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泰國最高行政法院裁定法輪功合法

作者:陳達
2015-08-07 13:17 中港台時間|08-07 23:5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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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07日訊】

紅黨黑手插全球,毒蟾泰國鑽蝌蚪。
迫害大法毀人類,誘逼一時曾得手。
只是邪從不勝正,好在法徒足立久。
三退潮起碎紅朝,訴江網獵罪魁首。
妖魔除盡救世人,良知醒來陽關走。
天意昭昭慈悲洪,善惡報應各承受。

註:據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報導,在訴江大潮中,八月四日,泰國最高行政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和內務部拒絕曼谷法輪功學員註冊「法輪大法學會」的決定,裁定該團體可以在泰國合法註冊,並稱該團體符合憲法,結束了法輪功學員與地方法院和內政部長達10年的法律訴訟。

另據大紀元報導,北美新浪網罕見轉載了該消息。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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