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泰国最高行政法院裁定法轮功合法

作者:陈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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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8月07日讯】

红党黑手插全球,毒蟾泰国钻蝌蚪。
迫害大法毁人类,诱逼一时曾得手。
只是邪从不胜正,好在法徒足立久。
三退潮起碎红朝,诉江网猎罪魁首。
妖魔除尽救世人,良知醒来阳关走。
天意昭昭慈悲洪,善恶报应各承受。

注:据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报导,在诉江大潮中,八月四日,泰国最高行政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和内务部拒绝曼谷法轮功学员注册“法轮大法学会”的决定,裁定该团体可以在泰国合法注册,并称该团体符合宪法,结束了法轮功学员与地方法院和内政部长达10年的法律诉讼。

另据大纪元报导,北美新浪网罕见转载了该消息。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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