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9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安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週三,澳洲紐省政府提出修改法律案,更好地保護樓花買家免受「日落」條款的傷害。
據domain.com.au報導,一些房產中介的日落條款允許買方或賣方解除合同,如果工程時間超過預定時間一年。但一些開發商故意推遲工期調用「日落」條款,取消合同然後以更高價格銷售公寓。
為保護樓花買家,創新和監管部長多米尼羅(Victor Dominello)週三提出了法律修改的兩個可選方案,下個月將公開徵求民眾的意見。
第一個方案意味著只允許買方撤銷樓花合同。
第二個方案意味著如果賣方根據日落條款取消合同,然後在一段時間內出售房子,那麼買方有權要求得到賠償,賠償額為兩個合同銷售價格之間的差價。
多米尼羅說:「對日落條款被用於解除樓花合同有重大擔憂。購買房產是一個改變人生的決定,我們需要確保消費者免受盤剝。」
在西澳只有買家可以調用樓花銷售的「日落」條款。
費爾法克斯媒體此前報導了薩裡山(Surry Hills)一處樓花買家成為日落條款犧牲品的事情,買方接到通知,因為開發建設延期一年多,兩到三年前他們支付了定金的合同不再適用。
在另一個案例中,開發人員取消了價值91.5萬有兩間臥室的樓花合同,不久之後就以139萬元的價格在市場上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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