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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禁小情侶夜間約會 抓3次強迫結婚

2015-09-05 18:03 中港台時間|09-05 18:0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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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5日報導】(中央社雅加達5日專電)印尼西爪哇葡禾加打縣最近打算實施新規定,禁止未滿17歲的小情侶在晚上9時後約會,如果被抓到違規3次,地方政府可以強迫父母讓他們結婚。

印尼多家媒體報導,由於當地有不少年輕女孩未婚懷孕,葡禾加打縣(Purwakarta)將實施新規定,禁止17歲以下的青少年情侶在晚上9時後約會。

新規定指出,如果小情侶違規在晚上9時後約會被抓到3次,縣政府可以強迫雙方家長讓他們結婚。

葡禾加打縣縣長德迪(Dedi Mulyadi)表示,希望藉此重整現代社會的道德淪喪,回復農村的純樸。

他打算限定違規次數為3次,在晚上派巡邏隊並配置攝影機監控。少年情侶們不但不能外出約會,也不能到對方家中。

德迪甚至施壓縣議會讓新規定盡速過關。這項提案也獲得當地約200個村莊的支持。

不過,印尼法律規定男性合法結婚年齡為19歲,女性為16歲,葡禾加打縣如何明確實施新禁令,技術上仍有待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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