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決:佩戴他人軍功章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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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夏君編譯報導)週一(1月11日)﹐聯邦上訴法院駁回了地方法院一項判決﹐認定退伍老兵斯維瑟(Elven Joe Swisher)佩戴他人軍功章無罪。

由11法官組成的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說﹐聯邦法中關於佩戴他人軍功章屬有罪的部分違反了憲法中關於人民擁有言論自由權利的部分。

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發現,佩戴軍功章所傳遞的信息受第一修正案(1st Amendment)的保護。

這一決定推翻了之前對前海軍陸戰隊員、愛達荷州退伍老兵斯維瑟佩戴他人軍功章的的定罪。之前﹐調查人員認定斯維瑟所佩戴的軍功章並不是他自己贏得的,因而違反了盜取英勇行為法(Stolen Valor Act)。

2012年,美國最高法院曾推翻了另一例關於謊稱贏得過軍功章的判決。自從斯維瑟被定罪後,法律已不再懲罰那些佩戴他人軍功章的人。◇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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