錨嬰兒 代孕 生育旅遊問題多 美專家支招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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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0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吳英編譯報導)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賦予在美國出生的人自動成為公民的權利,不論父母是否有合法身份。很多外國人利用這條規定來美生育「錨嬰兒」,也有人在美國找代理孕母。錨嬰兒、生育旅遊、代理孕母衍生很多問題,專家認為解決之道是制定法律,加以規範。

《福布斯》(Forbes)5日報導,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的調查顯示,2013年全美無證移民生育29.5萬名嬰兒,而每年合法入境美國的懷孕婦女,在美產下大約3.6萬嬰兒。全美大約每12名新生兒中有1名為錨嬰兒。

「錨嬰兒」的出生及其在美國成長過程享有的公共服務成本,如醫療、教育及社會福利等,對地方政府造成負擔。日前一名洪都拉斯婦女在紐約生下寨卡寶寶,這名出生即自動取得美國籍的寨卡寶寶,未來所需要的醫療支出至少100萬美元,誰來負擔這個成本?

在美國,「生育旅遊」業務蓬勃發展,外國孕婦飛到這裡,住在特別安排的酒店,支付高昂的費用,享有「禮賓級的服務」迎接孩子的誕生。孩子出生後即是美國公民,可以在美國成長,享有社會福利,低成本的教育,及獲得一定的醫療福利。

很多州政府試圖阻止這種做法,例如,針對無證移民在美生育孩子,2015年德州對拿不出身份證明文件的無證移民,停止核發他們新生嬰兒的出生證,而且不再認可墨西哥領事館簽發的身份文件。

不過德州的措施違反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的規定,即任何州不得制定或執行任何剝奪美國公民特權或豁免權的法律。

另一個和生育旅遊、錨嬰兒同等重要的問題是代理孕母,即美國婦女為不孕的外國人在美國生育子女。代理孕母在美國產檢和生產所需要的醫療照護成本,應由美國負擔或由委託代孕的外國父母負擔?外國父母是否應捐款給代理孕母的當地醫療體系或兒童醫療中心?

要解決錨嬰兒、生育旅遊和代理孕母所衍生的問題,移民法律專家認為唯一方法是制定法律禁止生育旅遊,並沒收參與者的非法利益。另外,應要求代理孕母簽訂一項協議,所需要的醫療費用都由孩子的外國父母支付,並要求外國父母負擔所有可預見的醫療費用。

責任編輯:李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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