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呼籲國際反酷刑組織關注被酷刑的張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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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16日訊】廣東陳進學律師不遠萬里不辭辛苦,在本月14日凌晨00:25到達新疆。又在當天早上10點,我們趕往新疆自治區看守所,看望因在網上發表言論,而被重判19年的河南籍新疆良心犯——我日夜思念牽掛的丈夫張海濤。

陳律師給海濤帶去了安慰、溫暖!同時也帶出了令人震驚的消息!

一、關於虐待

1,腳鐐從未去掉(從一審判決至今)

2,海濤說:「在監室里只有我必須按看守所指定位置坐,位置不對喇叭就響起,坐的姿勢不對都要被管教指正」;平時不讓活動,每天只能坐在一塊瓷磚大的地方上,有時起立、蹲下活動,緊急鈴就響起。坐在那裡,可以看書,聖經沒有給我。

我個人的信、照片、辯護詞安全檢查時被沒收了,沒有紙和筆。昨天發了紙和筆,看反腐記錄片《永遠在路上》,關於周永康、白恩培、李春成、周本順的腐敗事蹟,讓寫心得,寫完後,紙和筆收走。2016年8月初,看守所劉文所長讓人拿給我人民日報的一篇關於胡石根案的新聞和評論,讓寫心得。」

3,監室里只有我無論做什麼都要打報告,洗澡打報告,經常不批准,夏天也是。平時吃一個饃饃,想吃兩個都要打報告。

4,監室里有一個人(高大強壯的),必須睡在我旁邊。
上述情況從2016年一審判決持繼至今。

5,生病

2016年9月份之前至今,半個月,十幾天肚子就疼一次,每次疼幾個小時,疼得直冒汗,9月底去醫院檢查了CT、心電圖、尿檢、血檢、B超,沒有告訴體驗結果,管教說是因為吃多了,每次肚子疼,同倉的馬上報告,管教讓我在地下活動,說活動下肚子就不疼了,而我要求上床休息,管教卻不讓。

6,放風

上次律師離開後,開始放風了。十一之前每週放風兩三次,每次放風約1小時,十一之後放風了一次,說天氣冷了,就再也沒放風了。

海濤還說:被帶出倉到會見室的這段路程,帶黑頭套,而且來回在大廳要把衣服全部脫光,我寫給海濤的信也被複印。

二,關於刑訊逼供 (2015年6月26日剛被抓的20天裡,遭受刑訊逼供的再次核實)

1,連續20天日夜不讓睡覺,有醉漢盯著不讓閉眼。如果睏了,他們用打火機在我腦袋前、後、左、右點著燒。不給食物和水,辱罵、威脅、恐嚇、欺騙,拉到沒有監控的地方用手拷反吊著打,拳打、腳踢、用空心膠管、蠅子拍毆打頭部、胳膊、腿等部位,他們是夜裡打,白天審問,是蒙著頭帶到地下室打。打人的是市國保支隊王副隊長,六中隊馬伊耿隊長,辦案人員楊濤,還有一個年輕的隋飛飛。

聽完陳律師帶出的消息,我的整個身體都在顫抖,手在發麻,我的眼睛在流淚心在滴血……

「親愛的,你犯了什麼罪,何置於受此虐待,受此刑訊逼供!」,眼淚奔涌而出,我哭泣著,聲嘶力竭的仰天咆哮:「憑什麼?!憑什麼?!這樣對待他,那條法律規定你們可以這樣做?你們的心是什麼做的?!」

我如瘋了般時而咆哮,時而哭泣……剛剛馬俊峰所長正好出來,我還向他問起海濤腳鐐、放風的情況,他那麼肯定地說腳鐐已經去掉,可以放風啊!而且以前也這樣說過,他怎麼說話不算話呀!……

新疆的初冬,太陽發出微弱的光,此刻讓我感受不到一絲暖氣,一陣寒風吹過,樹葉嘩啦啦紛紛落下,在這衰敗中,我的心是如此的悲憤,但也使我如此的堅定、如此的堅強!

我堅信海濤無罪,而當局強加給他的罪責,與他所蒙受的苦難,在未來的日子裡,始作俑者所犯下的反人類罪行必須要得到清算!

我相信正義會遲到,但正義絕不會缺席!同時我希望國際反酷刑組織,與社會各界關注正在受苦受難的張海濤,譴責新疆當局的反人類罪行,早日還張海濤自由!

李愛傑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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