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核心」發重磅文件 釋四大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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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報導)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這份在8月底經中央深改小組會議審議通過的重頭文件,三個月後才全文公布。有分析指,這可以視作習近平於10月底成為「核心」後發布的一份重磅文件,釋放了四大信號。

「習核心」確立後發表重磅文件 分析:釋放三大信

11月27日晚,《意見》正式發布。早在8月30日的中共全面深改小組第27次會議上獲通過的《意見》,在官媒發表通稿之後的三個月,當局才正式對外發布全文。

署名陸子平、應濯的文章表示,《意見》剛通過時中共官媒的通稿就受到媒體的關注,但由於當時《意見》全文並未公布,外界並不十分清楚《意見》的全部內容,也不能清晰洞察習當局的真正用意。

隨著《意見》全文公布,可以從中看出《意見》釋放出的三大信號:

一、在經濟領域繼續去意識形態化,彰顯對私有產權的保護。

二、特赦民企原罪。

三、或將給中國治理體系尤其是法律體系帶來重要變化。

文章表示,《意見》特別強調了「完善平等保護產權的法律制度」,其中甚至包括「統籌研究清理、廢止按照所有制不同類型制定的市場主體法律和行政法規,開展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專項清理,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對於熟知中外法律知識的人來說,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信號,昭示中國法律體系或將發生巨變。

信號之四:冤假錯案有望重

此外,中共《人民日報》海外版旗下微信帳號「俠客島」的文章表示,通讀《意見》,最受矚目的應該是,中央下定決心要抓緊甄別糾正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剖析一批侵害產權的案例。

中共發改委負責人在《意見》發表後接受官媒專訪時談到,經濟案件中的錯案冤案應予以糾正,尤其是對社會反響較大、存在較多疑點的案件,甄別和糾正一些典型案例。

近年有一批社會反響較大、存在較多疑點的經濟案件見諸報端。比如顧雛軍案。

顧雛軍曾是格林柯爾、科龍電器董事長。2001年因其控制的格林柯爾成功收購科龍電器而出名。隨後,他收購了多家製冷業公司。

2005年8月,官媒證實了佛山市公安局已對他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12月30日,科龍電器稱公司董事會初步調查發現,顧雛軍及其關聯公司通過多種途徑侵占公司資產,董事會正在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向顧雛軍及其關聯公司進行追償。

2006年7月8日,顧雛軍在獄中給中紀委寫的第二封舉報信聲稱,廣東證監局局長劉興強、中國證監會副主席范福春接受某公司賄賂,欲惡意收購科龍的股權,因而對其及同事進行陷害。

2008年1月,顧雛軍被判有期徒刑10年。

2012年9月6日,顧雛軍被提前釋放。2012年9月14日,他在北京舉行了出獄後的首次媒體發布會,宣稱自己無罪,並舉報證監會前副主席范福春和證監會廣東證監局局長劉興強等人貪贓枉法。

2014年1月17日,廣東省高級法院決定受理顧雛軍對該法院2008年作出的終審判決的申訴,對其是否符合再審的立案條件進行審查。

法學家江平曾表示,顧雛軍案是對民營企業家「欲加之罪」的典型例子;吳敬璉也公開呼籲,顧雛軍案有必要重新審視,以重樹民營企業家的信心。2014年1月17日,廣東省高院受理了顧雛軍的申訴,但至今為止,顧雛軍也沒有等到再審立案通知。

《意見》還特別提到「嚴禁黨政幹部干預司法活動、介入司法糾紛、插手具體案件處理」。事實上,在現實中,在民營企業家的申訴案中,往往都會同時伴隨著對「黨政幹部干預司法」的舉報。

官媒文章說,怎麼管住政府干預司法之手,尤其是防止地方官員藉助司法打擊甚至掠奪民營企業資產的行為,任重道遠。#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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