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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決啟動脫歐需國會批准 英政府擬上訴

法院裁決啟動脫歐需國會批准 英政府擬上訴
英國高等法院裁定,必須經國會表決通過,才能啟動脫歐程序。英國首相梅伊(TeresaMay)辦公室說,將對本判決提起上訴。(DanKitwood/GettyImages)
2016-11-03 20:38 中港台時間|11-03 21:0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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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03日訊】英國高等法院今天裁定,英國政府必須經過國會表決通過,才能啟動脫離歐洲聯盟(EU)的程序。英國政府表示,將提起上訴。

英國首相梅伊(Teresa May)辦公室聲明表示,「我們將對本判決提起上訴」。「國家已依議會法批准的公投中,投票表決脫離歐盟。」

高等法院3名資深法官今天裁定,首相梅伊無權動用行政權,啟動里斯本條約50條。一旦啟動里斯本條約50條,必須於2年內完成協商脫離歐盟。

英國國際貿易大臣法克斯(Liam Fox)說,「政府對法院裁決感到失望。英國在國會批准的公投中決定脫離歐盟,政府決心尊重公投結果」。

他說:「這項裁決帶出重要且複雜的法律問題,我們決定如何啟動程序前審慎思量,是正確的作法。」

這起震撼性判決恐造成英國脫歐時程延宕。

英國首相梅伊曾表示,她計畫於明年3月底啟動脫歐談判磋商,並指控將本案告上法院者意在阻撓脫歐時程。(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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