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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决启动脱欧需国会批准 英政府拟上诉

法院裁决启动脱欧需国会批准 英政府拟上诉
英国高等法院裁定,必须经国会表决通过,才能启动脱欧程序。英国首相梅伊(TeresaMay)办公室说,将对本判决提起上诉。(DanKitwood/GettyImages)
2016-11-03 20:38 中港台时间|11-03 21:0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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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03日讯】英国高等法院今天裁定,英国政府必须经过国会表决通过,才能启动脱离欧洲联盟(EU)的程序。英国政府表示,将提起上诉。

英国首相梅伊(Teresa May)办公室声明表示,“我们将对本判决提起上诉”。“国家已依议会法批准的公投中,投票表决脱离欧盟。”

高等法院3名资深法官今天裁定,首相梅伊无权动用行政权,启动里斯本条约50条。一旦启动里斯本条约50条,必须于2年内完成协商脱离欧盟。

英国国际贸易大臣法克斯(Liam Fox)说,“政府对法院裁决感到失望。英国在国会批准的公投中决定脱离欧盟,政府决心尊重公投结果”。

他说:“这项裁决带出重要且复杂的法律问题,我们决定如何启动程序前审慎思量,是正确的作法。”

这起震撼性判决恐造成英国脱欧时程延宕。

英国首相梅伊曾表示,她计划于明年3月底启动脱欧谈判磋商,并指控将本案告上法院者意在阻挠脱欧时程。(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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