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限高官待遇 習近平下「緊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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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文書帆報導)11月30日,習近平在北京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包括中共高層待遇在內等文件和規定。這是六中全會通過「從嚴治黨」的《生活準則》和《監督條例》後的進一步規定。

中共官媒報導稱,這次中共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所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有關待遇等文件和《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關於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規定》。

報導中說,習近平當局將對現任和退休「黨和國家領導人」辦公用房、住房、用車、交通、工作人員配備、休假休息等待遇進一步作出規定。

其中包括:退休的「黨和國家領導人」要及時騰退辦公用房;不能超標準配備車輛、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外出要輕車簡從,最大限度減少對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按規定配備工作人員並加強教育管理,嚴格約束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壓縮赴外地休假休息時間,實行嚴格報批制度等。

之前,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

習近平在六中全會前已多次表示,這是針對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關鍵是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上述準則和條例後,將要求中央政治局委員「帶頭深入學習、深刻領會,帶頭按照文件規定嚴格要求自己」,「要一條一條學習,一條一條領會,牢記在心中,落實在行動上」。

其實,習近平早在上台後不到一個月內的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會議上已定出「習八條」對中共官員進行整風。其中,第七條被外界解讀為是習近平針對江澤民的老人干政而設。

不過,江澤民隨後從12月22日至12月28日6天的時間裡先後五次亮相,並屢屢題詞,對習近平新班子剛剛制定的「習八條」進行公開挑釁。

江澤民本應在2002年的中共「十六大」退休,但江害怕胡錦濤繼任後不再延續迫害法輪功的政策,而在「十六大」上組織軍人對胡錦濤「逼宮」,迫使胡錦濤同意江澤民留任中央軍委主席。隨後,胡錦濤的執政十年幾乎全被架空,政令不出中南海。江澤民在中共「十八大」前,一直在軍委大樓還設有辦公室。退休後,還以「軍委首長」的名義到處題字、題詞,對胡溫政權進行干政。

江澤民在執政、干政時期,為了拉攏官員鞏固其權力而以貪治國,放縱色情,致使中共官場從上到下賣官鬻爵、貪腐成風,生活糜爛,包養情婦成貪官的「標配」。僅中共官媒能公開報導的落馬官員家中搜出的現金,動輒以億為單位計算。

按中共官制級別,能稱得上「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官員是正國級和副國級官員,一共有68人,包括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副主任、國家正副主席、國務院正副總理和國務委員、全國政協正副主席、中央軍委正副主席、最高法院院長、最高檢察院檢察長這些黨政職位官員。

目前已落馬「黨和國家領導人」有周永康、蘇榮、令計劃、徐才厚、郭伯雄,他們全屬江派官員。這幾個「黨和國家領導人」人人貪腐,富可敵國,而且中共央視、軍隊文工團成了他們的「後宮」。

除了這次政治會議針對中共高層「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待遇下「緊箍咒」。習近平在六中全會確立「核心」地位後,對地方官員的監察也有很大的舉動。

在六中全會後的半個月內,6個省份7名紀委正副書記履新。若算上六中全會前10月的人事變動,更是有9個省份10名紀委正副書記被替換。除紀委書記的人事調動外,一週內也有7個省份省委副書記履新。

再有在這半個月內,習近平還推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設立試點,整合行政和檢察機關中的監察、反貪力量成立的監察委員會。監督執法機關與紀委合署辦公,由中紀委統一領導,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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