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萬象

民告官案發酵 三大藥房發聯合聲明訴政策不當

【大紀元2016年0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慧心綜合報導)即湖南養天和大藥房企業集團有限公司(養天和)起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藥監總局)後,藥品電子監管碼事件進一步發酵。三大藥品零售上市公司——老百姓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老百姓)、鴻翔一心堂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心堂)、益豐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宜豐藥房)發布聯合聲明,要求取消藥品電子監管碼。

據大陸《財經》報導,1月30日下午,醫藥上市公司老百姓在官網刊登一則與行業另外兩大上市公司一心堂和益豐藥房的聯合聲明,稱食藥監總局強推藥品電子監管碼 「不公平、沒必要、不應該」。

「不公平、沒必要、不應該」

《聯合聲明》中寫道,「我們鄭重表態,我們僅僅是反對現行藥品電子監管碼這一個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完全屬於重複建設的不良政策。對於養天和大藥房起訴國家食藥監總局的行為本身,我們不予評價,但是對於訴狀裡面的內容,確屬感同身受!」

《聯合聲明》進而表示,「占據終端份額80%的醫院不賦碼沒有任何懲罰,只占據終端份額20%的藥店不賦碼就要取消經營資格」,此為「不公平」;「不結合原有批號管理、條形碼管理進行藥品監管信息化的統一規劃,而是浪費大量人力物力單獨推行一個作用微乎其微的藥品電子監管碼,置中央三令五申不得搞重複建設的禁令於不顧」,此為「沒必要」; 完全漠視人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事實,以巨大代價強推電子監管碼只為解決醫藥市場上絕對不占主流的回購藥問題,此為「不應該」。

藥房:成本高 且無監管力度

據財新網報導,養天和董事長李能表示,接受藥品電子監管碼後,需要購買掃碼槍和秘鑰,並投入高昂的後續維護費用。養天和擁有540餘家門店,首期投入就要1200萬元(人民幣,下同),門店越多投入費用就越高。

老百姓大藥房也曾公開表示,如果其全部門店投入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粗略計算大概需要8000萬元,而去年老百姓大藥房的稅前利潤僅2億元,一次要花掉1/3利潤。

一心堂總裁趙飆於1月28日發博文稱:「不用電子監管碼,用批號,用進銷存記錄和上游追查也一樣可以查出來。既然都到了現場了。不用電子監管碼也可以查得出來了。」他認為查處假藥的關鍵在於突擊檢查,而非藥品電子監管碼。

趙飆說:「很多藥監人員懶惰,多長時間都不去藥品經營企業倉庫和現場看一眼。才會讓那些違法企業敢於明目張膽地賣假藥。因為他們知道基本就不會有人到現場來檢查。甚至有的監管人員還和違法企業相勾結,平時不檢查。有外部的人來檢查時也事先通風報信。這種情況,你用甚麼方法都查不出來。還有的甚至把假藥存放在民房或不為人知的倉庫裡,放在藥店外的小院子裡或別的甚麼地方。這種情況你用電子監管碼也好,用批號進銷存也好,都查不出來。」

但是相關接近阿里健康的人士則表示,藥品零售企業作為銷售終端,有很多灰色地帶,比如售賣假藥、回購二手藥等等,藥品電子監管碼會對藥品零售企業不利,才遭到集體抵制。

養天和狀告藥監局與阿里官商勾結

據《北京商報》報導,1月25日,養天和委託律師將訴狀遞交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狀告食藥監總局,指其與阿里健康「官商勾結」牟取利益。

食藥監總局與藥品電子監管碼的唯一服務提供商——中信21世紀(中國)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後者於2014年被阿里巴巴收購改名為阿里健康。從2008年開始,食藥監總局對全國範圍內的血液製品、疫苗、第二類精神藥品等管控藥品實施電子監管;2011年,要求生產基本藥品中標企業納入電子監管網;2015年年底,又要求所有藥品批發、零售企業也全部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

食藥監總局要求所有藥品零售商必須在2015年底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否則將停止其藥品經營活動。

在被藥品零售企業告上法庭後,國家食藥監總局於1月27日作出讓步,表示將收回交由阿里健康運營的全國藥品電子監管網運營權。但這並非起訴方的最終目的,上訴企業及跟其站在同一陣線的連鎖藥店、藥企和醫藥批發商的終極目標是要廢除藥品電子監管碼。

類似的案例此前也曾發生過。

2007年12月,國家質檢總局發布《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實施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的通知》,要求從2008年7月1日起,食品、家用電器等9大類69種產品要加貼電子監管碼才能生產和銷售,此規定激起企業反對並訴諸法律,監管碼的必要性以及運營監管碼企業是否與質檢總局之間存在利益輸送等問題均成為關注的焦點。

儘管法院最終沒有對訴國家質檢總局案立案,但此後國家質檢總局停止推廣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碼,並撤銷了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碼領導小組,所屬事業單位國家質檢總局信息中心也宣佈退出在中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的30%股份。

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