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先忠:清官也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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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2月15日訊】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這句封建社會的名言,今天放之中國大陸各縣市仍皆准。有一位不富裕縣的副局長,用生動的語言和講故事的方式,論證了這句至理名言。

如今被選拔上的縣長即使想清廉,也清廉不了。一年當中至少有兩件人情禮節要應酬:一是傳統新年,下屬給你拜年,總不能拒之於門外。各局委辦、各鄉鎮的主要負責人,他們不會像百姓那樣的大包小包,而是輕輕鬆鬆地遞個紅包,裡面少則裝有千元,多則數千元,平均每包只算兩千元吧,全縣八十餘個科局級單位,百六十個左右的紅包,不就是三十二萬元麼!此外,還會有一些副職官員、表達謝意的人、準備求你辦事的人,也常會趁此良機加入送紅包的隊伍中,八萬元應不在話下。這麼多紅包戶,新年又只有那麼長的假,你一個人怎能回拜得了!這樣四十萬元,你難道說扔掉麼?

二是生日,即使你個人不去張揚,但你的手下會有意無意地透露出去,有用意的人也一定能打聽得到。那麼這又有四十萬元你扔不掉。此外,逢上縣長一大家人有生老病死發生時,也是屬下人們送禮的好機會。概算一下,每年至少有八十萬元的例外收入,三年過後,總額將要超過二百四十萬元。

更有趣味的是,這種送禮與收禮,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或法規說它是屬於賄賂,因而整個司法系統拿它沒辦法,紀委管不了,檢察院更莫奈何!這也是經常見諸於報端的一句名言——「不能說明財產來源」的原因。

「同君一夜話,勝讀十年書」。現在官員的腐敗,縣處級、地廳級、省部級,前仆後繼,青出於藍而勝於藍,長江後浪推前浪勢不可擋,從幾十萬見報,到幾百萬,再到幾千萬,現在是上億了。越來越不覺稀奇,越來越不見死刑,百姓是越來越麻木了!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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