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女子監獄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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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2月05日訊】上接黑龍江女子監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3)
三、被黑龍江女子監獄(簡稱哈女監)摧殘的法輪功學員

(一)、女教師李巍被非法判刑 丈夫被迫離婚

李巍,五十六歲,加格達奇實驗中學退休教師。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李巍送給加格達奇衛東派出所警察王占一張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神韻晚會演出光碟,不料王占向派出所所長匯報,李巍被加格達奇公安局衛東派出所夥同加格達奇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被兩次非法抄家。

這期間,加格達奇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去北京調查李巍的女兒對法輪功的態度,逼其簽字,蒐集李巍以前在北京的情況,編造材料迫害李巍,兩次非法抄家,令李巍的丈夫與女兒身心倍受創傷,李巍的丈夫被迫與她離婚。

二零一二年六月李巍被加格達奇法院非法秘密判刑五年,八月二十八日被綁架到哈女監。李巍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哈女監,遭受非人的折磨。二零一五年一月中旬,監區副大隊長戈雪紅,把法輪功學員楊明月、李巍、王海巖等人的衣服脫得只剩下短褲胸罩,關進開著窗戶的空屋,指使犯人周莉立、袁靜芬往她們身上澆幾十盆涼水,法輪功學員的身上凍得結冰。

中共酷刑示意圖:冰凍與人格侮辱

(二)、宋春媛癱瘓二十三年得康復 守信仰遭勞教判刑

宋春媛 女,五十八歲,大興安嶺塔河鐵路退休工人,一九七五年她在一次特大車禍中嚴重致殘,癱瘓在床,二十三年生活不能自理。一九九八年,宋春媛修煉了法輪功,身體神奇般恢復到無病一身輕的狀態。

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宋春媛堅守對法輪大法的信仰,遭到嚴重迫害,她先後五次被綁架、兩次被非法勞教、遭非法判刑四年,受盡摧殘折磨。

宋春媛女士(明慧網)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宋春媛在騎自行車的途中被綁架;自行車及手機等身上帶的東西都被警察搶走。國保大隊長李軍還罵邊打宋春媛的腰部。這次他們偽造證據將宋春媛判了四年,劫持到哈女監。

宋春媛被關押到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十一監區(被稱獄中獄)。天天都有所謂「轉化」 (在暴虐手段強制下,改變了對法輪功的信仰)組的六個人圍著宋春媛,逼她放棄修煉大法,宋春媛不聽,她們就羞辱她,折磨她。回到監倉又有五個人監視她,從早上五點半到晚上九點被強制坐在七八寸的小硬凳子上,不讓伸腿,兩隻手不能挨上,不能閉眼睛,否則非打即罵。

二十二天後,罰坐小凳子從早上五點到晚上十一點。這樣又過了十四天,宋春媛的身體越來越差,全身哆嗦,人也越來越瘦。「轉化」組的人拽胳膊按手,她的手被摳掉三塊肉,強行讓她在空白紙上按手印, 「轉化」組的人在紙上以她的名義寫了誣陷造謠的「四書」 (認罪書、悔過書、決裂書、揭批書)。後又讓她去寫謾罵師父(法輪功創始人)與大法的試卷,她不寫,這些人就連哭帶勸地感情「轉化」。之後宋春媛被轉到十監區,仍被逼坐小凳。

由於身體狀況差,宋春媛被轉到獄中醫院呆了一百天,還是被罰坐小凳,天天從上午六點到晚上八點。她全身浮腫,腰痛、腎疼,身體一動就累得受不了。法輪功學員之間不允許說話,宋春媛跟其他學員說了句話,包夾(被利用來對法輪功學員貼身嚴管,限制人身自由的犯人)就罵了她一個小時,還罰她碼坐(端坐在小凳上,一點也不能晃動)。宋春媛腎疼去廁所去得勤,他們就規定她只能五個小時去一趟,並限制每天只供小半暖壺水。

在哈女監經歷四年的折磨迫害,宋春媛回家後全身浮腫,全身骨頭和筋都疼,她的手甚至連桌子都擦不了。

(三)、孫春環遭多年酷刑迫害 父母、兒子承受巨大創痛

孫春環,女,六十歲,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松嶺區小揚氣鎮立新街居民,只因不肯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在過去的十六年中,多次被抄家、騷擾,先後被關押五次、刑拘四次、非法勞教一年、非法判刑五年,多次被酷刑折磨,三次被強行抽血。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五日,當地公安局副局長周恆剛在沒出示任何證件下帶人抄家,並把孫春環夫妻二人綁架到派出所連夜逼供審訊,他們被迫流離失所兩個多月。一九九九年九月末,孫春環在北京遭非法綁架,前門派出所幾名男警對她進行蘇秦背劍式的背銬,使她痛得當即昏死過去。回到松嶺看守所,被關小號(與外界隔離、單獨關押的禁閉室),罰坐板床,迫害了四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三月,孫春環被派出所警察綁架到看守所,非法拘留四十一天。同年六月再被抄家、綁架,逼坐鐵椅子,迫害兩個多月後,劫持到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孫春環剛進勞教所就被關小號,一舉一動都有包夾(被利用來對法輪功學員貼身嚴管,限制人身自由的犯人)監視,每天坐小板凳,在烈日下被罰走步,每天非打即罵,強迫放棄信仰。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八日,孫春環正在家裏做飯,被松嶺區「六一零」(專職鎮壓法輪功的非法中共機構)人員董衛,治安科張衛東、吳亞文非法抄家、綁架到松嶺公安局。她被罰站、不讓睡覺,一閉眼就被警察張衛東、吳亞文、董衛、關淑文等連踢帶踹。所長王玉雙還指使張姓警察和車力星給她戴腳鐐,連餓帶凍四天四夜。孫春環在松嶺看守所關押期間受刑訊逼供,且在月經期遭受警察毒打,長時間遭受電棍的折磨。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明慧網)

二零零二年四月孫春環被非法判刑五年,七月十七日被綁架至哈女監。在獄中不讓睡覺,長期罰站,坐小板凳,讓人痛苦至極。包夾犯人在獄警的指使下侮辱、歧視、打罵她更是家常便飯。一名叫於永成的男警察專門往女法輪功學員的乳房和陰部上打,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

大隊長鄭潔指使犯人侯桂芹、郭英用小細尼龍繩把孫春環全身綁上,站不起坐不下,手腳綁完吊在脖子上,折磨了五十多小時,鬆開繩時胳膊動一點就撕心裂肺的痛,一年多時間手都拿不了任何東西,連衣服都無法洗。

因為拒絕奴役,孫春環被逼迫走軍姿,男警扇耳光打得她眼冒金星,天旋地轉,一個趔趄摔下去,當時就大小便失禁了。就這樣還不放過她,回到車間罰蹲著,放回監捨已經是凌晨三點多。監獄實行株連政策,法輪功學員違規則由每組的四個犯人陪同罰蹲。致使包夾犯人怨恨、打罵不絕。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五年,孫春環在哈女監還被強迫抽血三次。

孫春環與丈夫劉海康同是法輪功學員,十六年間,夫婦不斷被抄家、關押,勞教和判刑,年邁的父母身心遭受巨大打擊,在恐懼擔憂中過早離世。十幾歲的兒子顛沛流離,無人照顧,承受著來自社會、學校等各方面的歧視和壓力。

(四)、優秀幹部李萍屢遭哈女監酷刑迫害

李萍,四十六歲,原加格達奇鐵路醫院黨委助理,多次獲優秀幹部,文明職工標兵等稱號。一九九九年法輪功被迫害後,李萍因為不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被開除公職,被離婚,多次被綁架關押,二次被關進洗腦班,被非法勞教一年後又被判刑五年。

期間李萍遭受駭人聽聞的酷刑摧殘,包括長時間吊銬在床、銬地環、關小號(與外界隔離、單獨關押的監獄的禁閉室)、不讓睡覺、毒打、上重刑:大掛吊起來、用竹條打反銬在背後的手、野蠻灌食等等,受盡了折磨與凌辱。

中共酷刑示意圖:銬地環並電擊

二零零零年中共兩會期間,李萍第二次被劫持到加格達奇黨校洗腦班,因出去煉功,被從洗腦班帶走綁架到齊齊哈爾鐵路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又改為刑事拘留,九月被綁架到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在雙合勞教所因為抵制播放誣陷大法的錄像,被警察用電棍電手、臉,電得聞到焦糊味。警察逼她保證不煉功,不保證就用細繩把她背吊在棚頂暖氣管上,腳尖點地,警察還不斷大罵了整整一夜。李萍因煉功先後兩次被加期半年。

二零零二年五月九日,九三農場公安局馬勇帶隊,夥同加格達奇公安局,把李萍綁架到黑龍江省九三農場看守所,李萍絕食反迫害十二天,期間因拒絕坐老虎凳灌食迫害,被惡警用小白龍(白色方形塑料棍,是專門打犯人的刑具)把小腳趾打成粉碎性骨折。他們對李萍野蠻灌食,插進氣管裡,她險些喪命。

李萍被綁架到加格達奇看守所,在七個月沒人提審的情況下就被起訴,連法律程序都不走就秘密開庭,被加格達奇法院非法判重刑五年。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

(1)在集訓隊被嚴管迫害 連續打上百個耳光

李萍在哈女監集訓隊被嚴管迫害,被刑事犯包夾形影不離,成了犯人中的「犯人」。 李萍因不服從監獄管理,被犯人單桂香等每天點名時按倒在地。

一天,警察程秀艷把她叫到辦公室,自己走開了,辦公室剩下李梅、單桂香、劉文革、呂淑文等四個犯人,她們要求李萍服從管理,點名報數。李萍說:「你們是犯人,沒權利審問我、要求我。」於是四人瘋狂毆打李萍,連續打李萍上百個耳光,用腳踹小腹。打完後程秀艷回來了,李萍質問她為何安排惡犯打人,程秀艷說:「誰打你了!」惡犯說:「誰打你了?誰看見了?」

(2)挨凍 酷刑毒打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四中隊的法輪功學員抗議非法關押,不戴名簽、不點名、不蹲。在獄長王星、褚淑華的指使下,從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至十二月二日,每天天不亮,警察就把四十多位法輪功學員攆出去「拉煉」挨凍,一位哈爾濱的六十歲的老年學員被扒的只剩內衣內褲,被刑事犯埋在雪堆裡只露腦袋。所有參與拉練迫害的警察都穿戴得厚厚實實,好多警察仍被凍傷,一提 「拉練」就怕。

酷刑示意圖:冷凍雪埋

天黑後,法輪功學員被逼回到監捨蹲著或坐著,在冰涼的地上直到半夜十二點。寒冬臘月,法輪功學員們的棉衣、棉褲被扒掉,不讓上廁所,不給水喝,不讓洗漱,每天只給一個涼饅頭。

在這七天的迫害中,所有法輪功學員的手被凍傷,被警察用柳條抽得像饅頭一樣腫,發紫、發黑。吳艷傑、陶淑萍等女警用電棍電許淑芬、劉桂華、任秀英、閆淑芬、王文榮、胡桂艷等法輪功學員。肖愛玲被銬在鐵門上毒打。五監區的法輪功學員每個人都傷痕纍纍。犯人拿刷廁所的刷子刷法輪功學員的牙,給年輕的法輪功學員剃鬼頭,大隊長陶淑萍在一旁哈哈狂笑。

十一月二十七日拉煉回來罰蹲時李萍因不戴名簽被男警毒打,又被拉到外面挨凍,此時已是晚上十點多,他們用竹條抽打學員被手銬反銬在背後的手。半夜十二點才讓李萍回去。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早八點,巡邏隊全部警力和五監區警察來到監捨。為了反迫害,法輪功學員們高喊:「法輪大法好!」,她們幾十人組成一道人牆,互相保護。開始警察無從下手,手拿電棍發呆,後來監獄所有警察全部出動,將監捨團團圍住,發了瘋的惡警們像野獸般的向人群衝來,把法輪功學員分別拖到各個監捨疏散開,李萍、劉桂華被拖出戴上手銬;黃麗萍被打昏在地;閆淑芬背部被打傷。

警察楊子峰、王亮拿起碼坐的小凳向人群打去,凳子被打碎,馬愛橋的頭被打傷,滿臉是血,縫了四針,還被關進小號,戴背銬酷刑三天,直到昏迷才解開。其餘法輪功學員被逼到操場上。

(3)背銬 關小號 手銬腳鐐 殘忍灌食

陶淑萍點名叫出了李萍、谷亞榮、程佩英、杜桂傑、任秀英、肖愛玲、劉桂華等七人,以獄長找談話為名,把她們騙入小號。李萍大冬天被扒光內衣褲,只剩褲頭,光著身子套上被剪掉釦子的棉服,其餘進來的六人都被脫光了之後穿囚服,不讓穿鞋,光著腳。七人都帶傷,臉上全都青一塊,紫一塊,腫得面目皆非了,惡警曹某還挨個打嘴巴子,一個也不放過。李萍被打在鼻子上,鼻子出血,給李萍戴上手銬腳鐐子,將腳吊起,讓劉桂華戴上腳鐐光著腳站在冰涼的水盆裡說:把水站熱了再出來。讓任秀英、杜桂傑光腳站在水泥地上,往腳上澆水。將肖愛玲、程佩英反扣在廁所旁的鐵欄杆上,站不起,坐不下。

小號的暖氣被卸掉,窗戶被封死,看不見白天黑夜,每天兩小盆玉米糊。小號是獄中獄,犯人最多關7天就放出來,時間長了人受不了,腿不好使、頭部發顫。七人被關小號三十三天,一直關到十二月三十日。

一個月後,七人一起絕食抵制迫害,警察就對她們進行強行灌食,法輪功學員用絕食方式反迫害,被警察強行殘忍灌食,使用開口器,使法輪功學員承受巨大痛苦。插上管後不拔出,用膠帶纏到頭頂,背銬站立在水泥地、廁所台上。絕食三天後因谷亞榮心臟不好,血壓30-60,加之二零零四年的元旦到來,次日清早獄方將七人放出。

(4)被罰長期戴械具站立 被摳眼睛

放回監區後,李萍等七人被分別採取不同的方式迫害,逼迫她們屈服。其中李萍、肖愛玲、任秀英、杜桂傑、程佩英被用手銬銬在床頭繼續被銬在監捨的床頭十八天,每天戴械具站到十二點。只有頭兩天晚上到十二點讓休息幾小時,其它時間都被銬在床頭,連續十八天十六夜站立,沒讓上床休息,直到雙腳嚴重腫痛才打開手銬,到晚上十點讓吃飯休息。這期間每頓兩個人一個小饅頭。

被逼迫長期戴械具連著站立,她們的腳又疼又腫,極度疲勞。肖愛玲在連續逼站立兩天後,雙腳、小腿紅腫劇痛,發燒直至疼痛難忍,幾近暈厥才被允許坐在小凳上,但依然戴著背銬。經醫生檢查,怕雙腳截肢,被犯人強行銬著灌藥,臉被抓腫、嘴被鐵杓刮破。在坐幾天緩解後,又被逼迫站立銬到床上,剛剛緩解的雙腳又開始紅腫。任秀英、程佩英也在幾天後雙腳紅腫變黑,腳腫得不能穿鞋。這種情況下還逼她們繼續站立。械具始終不給拿下來,並強行給兩人打針。

最後犯人辛淑梅出主意,改重刑上大掛吊起來,手銬深深勒進法輪功學員的肉裡。七人被迫害長達五個月之久,因長期戴械具,谷亞榮右手不能使筷子;杜桂傑貧血,臉色蒼白,作為病號治療。

酷刑演示:吊銬(明慧網)

法輪功學員李萍、肖愛玲、任秀英、杜桂傑、程佩英,劉桂華,谷亞榮,馬愛喬等在哈女監被酷刑折磨整整七十天,承受了巨大的摧殘。

在遭受殘酷折磨下,李萍還遭受了犯人王代群的流氓職業性毆打,王代群用兩個手指摳李萍的眼睛半個多小時,極端殘忍。

法輪功學員李萍在十多年的被迫害中,沒有人權、自由和健康,受盡了摧殘和凌辱。

(待續)

責任編輯:葉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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