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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船槍擊台漁船 集中駕駛艙睡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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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28日訊】(中央社台北28日電)農委會漁業署首度公布,21日凌晨3時到清晨6時我2艘漁船,經麻六甲海峽印尼經濟水域船速7節以上,沒捕魚、沒衝撞,印尼船則17槍集中射駕駛艙、睡艙,非對空鳴槍。

農委會漁業署署長蔡日耀說,我國琉球籍漁船「聖德財(Sheng Te Tsai)」及「連億興116號(Lien IHsing No.116)」,都是合法作業的遠洋漁船,也是印度洋鮪魚委員會(IOTC)的白名單漁船。

他並說,這2艘船同時從印度洋捕了鮪魚後,欲前往新加坡漁港卸漁獲,但其中一艘以電報告知,21日凌晨3時到清晨6時,在麻六甲海峽遭印尼船開槍。

蔡日耀說,依據2船每天回報一次的漁獲回報電子系統及4小時回報一次船位發報電子系統(VMS)資訊,以及「聖」船每3分鐘回報一次的電子航程紀錄(VDR),2船早從18日起就沒有捕魚,船速一直在7節以上,有時甚至8節,這種船速「不可能放繩捕魚」。

他還說,印尼對外公布的影片,也沒有出現我漁船捕魚畫面;而「連」船航程紀錄因系統故障,還沒解讀出。

他強調,2船一直高速、連續、不間斷航行,沒有作業跡象;24日漁業署派員到新加坡與船長會談、表達關心,2船船長都嚴正表達,絕對沒有印尼官方說的違法在印尼經濟水域捕魚,以及衝撞印尼巡護船的事發生。

日前國內媒體已報導,船長質疑印尼船的開槍法,根本是要人命。蔡日耀說,漁業署人員與聖船人員在船上,共檢查出17個彈孔或彈痕,採證時編號第1到9號在駕駛艙外,第10到12號及16號在船員睡艙外,其中第13到15號在駕駛艙內,第16號打到救生艇,第17號在煙囪。

記者詢問,「是否顯示槍槍對人開?」蔡日耀嚴肅回覆,他只能說,「幾乎都集中在駕駛艙跟睡艙,顯示不是對空鳴槍」。

他並說,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範,印尼船可在其經濟水域登檢,但執行有標準作業,質疑「武力使用時機恰當否?武力使用是否已過當?會要求印尼澄清」。

他重申,外交部也會與印尼交涉,要求提供其所指稱我船非法捕魚及衝撞印尼船的事證;漁業署同時會請外交部協助,促印尼與我國簽署類似台日漁業協定及台菲漁業執法合作協議之約,以免廣大興案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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