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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之鳥礁護漁 漁民:捍衛漁權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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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01日訊】(中央社屏東縣1日電)屏東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在「沖之鳥礁」海域遭日本公務船扣捕,政府今天展開護漁任務。屏東琉球、東港等地區漁會及漁民都力挺政府,認為這是捍衛漁民漁權的必要手段。

對於今天海巡「沖之鳥礁」公海護漁行動,屏東東港及琉球地區的漁民都豎起拇指說「對啦!就是要這樣硬起來,才叫保護漁民」。

「東聖吉16號」被日本公務船扣捕,屏東琉球鄉的漁民都感到憤慨,本身也是船公司船東的前琉球鄉長蔡天裕說,這件事不是只有扣捕漁船造成漁船漁具損失、無法再捕魚,和繳交新台幣176萬元的保證金等財產損失而已,船長還被要求脫光光檢查,人權受到侵犯。

蔡天裕說,琉球漁民一致的看法是,政府除了要回保證金外,還必須要求日本賠償漁具及漁船沒捕到魚的損失,船長受到的屈辱,必須要求日本道歉。

蔡天裕指出,「沖之鳥礁」以往從沒發生過被日本扣捕漁船事件,它本來就被認定為公海,這次發生扣捕事件,日本自己擴充領海,政府的護漁行動,是正確的,保護漁民的合法性。

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表示,台灣漁船每年3月至7月,在「沖之鳥礁」作業有200多艘,這個海域捕的魚多是鬼頭刀、旗魚、劍旗魚、水鯊及鮪魚等雜魚,以往漁船可以在此安然的捕魚,這兩年,日本軍艦會驅趕漁船,但還不至於扣捕,「東聖吉16號」被扣捕可說是第1次。

蔡寶興認為,力挺政府護漁,這樣才能向日本捍衛我們的漁權,政府要硬起來,日本才會願意跟我們談,如果政府不了了之,日本就會看不起我們。

東港區漁會總幹事林漢丑也力挺這次的「沖之鳥礁」護漁任務。對於「政府發生事情了才護漁」的說法,林漢丑說,「沖之鳥礁」和台菲重疊海域的主權認定不同,「沖之鳥礁」是公海,一般國家政府不太可能會在公海護漁行動,否則漁區有太平洋、印度洋和大西洋,根本護不完。

林漢丑說,台菲重疊海域因發生「廣大興28號」事件,政府這幾年在漁汛期出動海巡艦護漁,不再發生漁船被扣事件,漁民捕魚安心許多,政府在「沖之鳥礁」護漁,漁民才敢到那裡捕魚。

蔡寶興表示,海巡在「沖之鳥礁」護漁的地點必須讓漁民知道,萬一發生事情,要如何聯絡的方式也必須讓漁民知道。

蔡寶興表示,「沖之鳥礁」的護漁只是一個宣示,最終還是必須跟日本談出一個結果,捍衛漁權,且對於「東聖吉16號」事件,必須要日本做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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