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察遜市暫停紅燈攝像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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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7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高強編譯報導)達拉斯北郊李察遜(Richardson)市已經暫停了該市的紅燈攝像機的使用,直至法院對紅燈攝像機計劃的合法性作出澄清後再作決定。不過市政府表示,在7月19日前因被攝像機記錄到闖紅燈而收到違規通知的人士,仍然有責任支付罰款。

該市暫停使用紅燈攝像機計劃的決定是在州地區法院法官戴爾·蒂爾勒利(Dale Tillery)上個月裁定羅素·鮑曼(Russel Bowman),一名收到闖紅燈通知的人士無需支付75美元的罰款後而作出的。

蒂爾勒利法官還授予鮑曼27,500美元的律師費,因為鮑曼本人為律師,代表自己出庭。裁決還要求該市政府解除對鮑曼的汽車登記的吊銷。

在一個新聞發布會上,市政府官員表示,他們相信該市交通信號燈照相執法系統的運作符合州法律,但仍會暫停計劃,直到地區法院的法官或上訴法院可以澄清或裁定該計劃的合法性。

目前李察遜市共有八台紅燈攝像機,19日以後市政府不會再依據攝像記錄發出違規通知,但八個攝像機將在原地保留。

自2006年以來,李察遜市就開始使用攝像機拍攝闖紅燈的違規行為,Redflex Traffic System公司贏得了安裝和維護攝像機的合同。該公司還在艾倫市、科貝爾(Coppell)、丹頓市、大草原城、布蘭諾等城市擁有紅燈攝像機。

市政府官員表示,紅燈攝像機是作為在繁忙路口防止交通意外發生的一項安全工具,自2000年代早期開始就在德州普及使用,執法機構引用的研究顯示,當司機知道如果他們闖紅燈的話會被攝像機記錄時,公共安全就會得到改善。

官員還透露,2008年安裝攝像機以來,路口撞車事故數目減少了,2008年共有103個事故,發出了9086份罰單,到2015年,全市只有65宗撞車事故,但卻發出了21,000份罰單。

自從攝像機投入使用以來,市政府共到了約440萬美元的闖紅燈罰款。

被拍攝到闖紅燈的司機最高罰款為75美元,但如果不按時繳納罰款,會加收25美元的滯納金。這些被拍攝到的闖紅燈行為屬於違反民事法律,不會在駕駛記錄出現。而且州法律規定,不能報告給信用機構。

紅燈攝像機在過去幾年一直是人們的熱門話題。批評者聲稱攝像機侵犯隱私、無效、違反正當程序。有的說它們只是市政府的生財工具。雖然在全州範圍內禁用紅燈攝像機的努力在去年的立法會議中未能成功,但德州有幾個城市已經結束了它們的紅燈攝像機計劃,也有其它幾個州已經禁止使用紅燈攝像機。

關於李察遜市暫停使用紅燈攝像機計劃的更多信息,請訪問www.cor.net/redlightcamera或致電972-744-4886。

責任編輯: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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