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8月05日訊】聯邦上訴法院最近果斷地廢除了北卡選民選舉時要出示有照片的身分證的法規。並稱此規定是故意「手術般」精確 地對準非裔美國人,而壓低黑人的投票率。
美國上訴法院第四巡迴小組的決定顛覆了這一搖擺州的投票程序。這一裁決及最近在威斯康辛州第二次大範圍的決定進一步強化了法院反對限制投票權的觀點。批評人士認為投票限製法規的目的就是讓少數族裔和其他傳統民主黨選民遠離投票。
對北卡的裁決不僅否決北卡選民要帶身分證才能投票的規定, 而且還恢復選民在選舉日可登記投票,18歲之前就可以註冊,及可提前投票的規定。法院還認為在錯誤的投票站誤投的選票也應視為有效。
對威斯康辛州的裁決中,聯邦地方法院法官裁定威斯康辛州的2011號法律違憲。並命令威斯康辛州提供選民更容易拿到照片證件的途徑,並讓持學生證的學生也可以投票。
法官裁決中認為威斯康辛州對選民的限制,以及印第安納州對選民身分的限制的存在只能是壓制投票。
在最高法院推翻部分的1965年投票權法案後,北卡的共和黨控制的議會在2013年重新改寫了該州的投票規則。 1965年投票權法案賦予司法部有監督選舉程序的變化的權利,特別是對歷史上存在種族歧視的地區。北卡州的四十個郡都在這一監督之下。
民權倡導者和司法部一直在起訴阻止該法律的實施,但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在今年五月份之前一直維持這一法規。聯邦地方法院法官認為 過去的25年中明顯的歧視已基本消退。
法官強調,下級法院的裁決沒有考慮到「種族和政治在北卡州不可分割的聯繫。」
投票權利倡導者認為裁決是一偉大勝利。北卡有色人種協進會負責人說該決定「是在極端的北卡議會和州長之下對道義和憲法的維護。「政治上的多數派不會讓你凌駕於憲法之上。」
責任編輯:謝漫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