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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鍋食品 嘉市1件甲魚檢出動物用藥與規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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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擷瓔台灣嘉義報導)食品安全是人人都關心的議題,嘉義市政府衛生局10-11月展開第二波火鍋食品抽驗,針對轄內傳統市場、超市、餐飲業火鍋食材及其配料抽驗共25件(丸子、雞蛋、豆腐、米血、火鍋餃、甲魚等),分別檢驗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去水醋酸、水楊酸等)、過氧化氫(殺菌劑)、重金屬及動物用藥,其中1件甲魚檢出動物用藥三甲氧芐氨嘧啶0.14ppm(標準:不得檢出)與規定不符。針對違規產品,衛生局已要求販售業者下架同批產品並追查來源。

殘留動物用藥檢出不符規定,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緩,倘販賣商無法提供來源資料追溯,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提醒消費者選購禽畜水產品應注意來源是否明確,認明有產銷履歷驗證標章或來源者。同時呼籲飼養農戶應確實遵守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及避免養殖環境遭汙染,農業機關及衛生機關將會持續監測上市前及上市後畜禽水產品動物用藥品或化學品殘留,維護民眾食品安全。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衛生科,專線電話05-2338267。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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