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從鼻孔灌水逼供致人死 4個月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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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新安報導)中共警察使用刑訊逼供情形嚴重,且得不到相應的懲罰。湖南省一派出所的副所長及三名警員,用從鼻孔灌水的殘忍手段逼供,致嫌疑人死亡,4個月後才被以「濫用職權罪」立案。

據澎湃網12月14日報導,湖南省益陽市中級法院昨日(13日)庭審一起嫌疑人遭刑訊逼供死亡案,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瓊湖派出所副所長賈勝等四人受審。

據益陽市檢察院起訴書介紹,2015年12月4日上午,沅江市居民趙某到沅江市公安局瓊湖派出所報案,稱丟失一輛電動摩托車,該案被以行政案件受理。隨後,時任瓊湖派出所副所長的賈勝根據公安「線人」提供的消息,懷疑盜竊是張健所為。

12月4日19時許,賈勝根據「線人」情報,組織警員從金富城棋牌室將張健抓至瓊湖派出所值班室,要張健交代盜竊事實。張健承認了盜竊摩托車的事實,但拒不承認有其它盜竊事實。

12月8日凌晨零時多,被告人賈勝、許磊、黃強、李炳將張健帶至賈勝的辦公室,將張健的雙手反拷在木椅子椅背上,要張健繼續交代其它盜竊事實,張健拒不承認。

賈勝認為張健的態度不好,讓李炳用一個藍色塑料桶裝了半桶水,把空礦泉水瓶灌滿水,並在瓶蓋上戳了洞。然後,由許磊三人控制住張健的身體,賈勝用一條浸濕的毛巾蓋住張健的嘴巴,用礦泉水瓶往張健的鼻子裡灌水。

灌了幾下後,張健仍說沒有問題可交待。賈勝就用透明膠帶將張健的雙腳固定在木椅腿上,由許磊三人按住張健並將椅子向後傾斜,賈勝繼續往張健的鼻子裡倒水。張健掙扎,賈勝又找了兩根皮帶將張健的腿綁在椅子上,張健在掙扎中和椅子一起摔倒。

賈勝四人將椅子扶起來繼續對張健灌水,不久發現張健臉色不對,便將束縛張健的皮帶、膠帶、手銬解開。約十分鐘後,沅江市人民醫院120急救中心的醫生到達現場,檢查後告知張健已經死亡。

然而,根據起訴書顯示,四名被告人在案發4個月後的2016年4月16日才被刑拘,涉嫌罪名是濫用職權罪。

2016年5月15日,四名被告人家屬共計支付12萬元費用給被害人家屬。

後此案經過和解,受害人家屬出具諒解書,同意對第一被告人賈勝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人家屬獲得包括國家賠償、民事賠償在內的265萬元賠償。

被害人張健的代理律師楊金柱透露,他在該案案發兩天後即介入。四名被告人從不立案到立案,到被以故意傷害罪起訴,再到受到審判,他認為已經是進步。

有網民表示:「這幾個被告人的後台到底有多硬,4個月後才立案,而且最後還要拉上國家的名義來給予受害者家庭賠償,真是只許官兵點火,不許百姓點燈——而且身為公職人員,有權真是為所欲為,掌控別人生死。」

「使用殘忍手段折磨他人並導致死亡。這是虐殺!」「這樣做老百姓叫故意殺人,你們叫刑訊逼供!難道不叫殺人嗎?」

「這種從鼻子灌水很類似溺斃,比關塔那摩水刑厲害。」

據介紹,受害人張健是家中獨子,「是還沒結婚的年輕後生」。四名行凶警察都是1985年之後出生的。

湖北省同濟法醫學司法鑑定中心的鑑定認為,被害人張健係因心傳導系統竇房結區出血致急性心電功能衰竭而死亡,其生前體表多發性擦挫傷、情緒緊張及灌水行為在其死亡過程中起一定的誘發或輔助作用。

對此,網民表示:「以賈某為首的四個歹人,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捂住口,再往鼻子裡灌水能不窒息死去嗎?!這點常識沒有,枉生為人。屍檢還羅列那麼多前因,灌水只起誘因作用?從賠償265萬說明,公安與凶手家屬心知肚明,直接就是水灌死的!」

「一幫靠納稅人養活的人,禽獸不如。手段比黑社會還殘暴。」「這些警察手段慘忍,不知道這是故意殺人嗎?知法犯法才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太少了,應該判無期徒刑或死刑。」

還有網民表示:「偶然的刑訊致死,背後有刑訊多發的必然。」「看不到真正的黑暗……」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2015年5月發表的報告指,中共警察用暴力手段對疑犯進行逼供現象廣泛存在,情形嚴重。一些犯罪嫌疑人仍然會被毆打和持續多天被拷扣在椅子上,以此來逼取供詞。

中共政府對外聲稱,自2010年以來,頒布了明確禁止刑訊逼供的法律,有效地減少了刑訊逼供現象。但是,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2015年11月發布消息說,這些法規其實沒有效果,其部分原因是:負責懲罰刑訊逼供的法院受到中共的控制。#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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