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最高法副院長奚曉明受賄1.14億 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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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2月16日,中共最高法院前副院長奚曉明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被指控收受財物1.14億餘元。

據報,奚曉明及其兒子奚嘉誠曾介入北大方正李友與政泉控股郭文貴糾紛案、山西黑老大張新明案及騰信股份實際控制人徐煒案等。

1996年至2015年,奚曉明先後任中共最高法院經濟審判庭副庭長、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期間,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案件處理、公司上市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認可其親屬收受以及本人直接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1.14596934億元。

2015年7月12日,奚曉明被調查。2016年10月18日,奚曉明被提起公訴。2017年1月10日,奚曉明受賄案開庭審理。

有海外媒體披露,在抓捕奚曉明的當天,辦案人員對奚的住處進行搜查,發現不能說明來源的3億元現金,令在場人員瞠目結舌。港媒曾報導,奚曉明被查封的總資產高達15億元以上。

大陸財新網曾報導,在1.14多億元巨額賄賂中,北大方正集團原CEO李友以5000萬元之巨名列涉嫌行賄者榜首,騰信股份實際控制人徐煒以3900萬元緊隨其後。還有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酉充當掮客,從山西煤商、金業集團董事長張新明收受3000萬元,其中1800萬元給了奚嘉誠,餘下1200萬元歸己所有。

奚曉明之子奚嘉誠(原名奚眾),涉案事項、金額與檢方對其父的指控幾乎完全一致。報導引述知情人士的話透露,奚曉明1.14多億元賄款絕大多數經奚嘉誠之手收受。而奚嘉誠案正在河南安陽市龍安區檢察院審查。

報導稱,方正集團原CEO李友是奚曉明案的最大行賄者。數年間,李友先後送給奚嘉誠共計約5000萬元。其中在李友的方正集團與郭文貴的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糾紛中,李友也請託奚嘉誠讓其父幫忙。

2014年下半年,郭文貴與李友為了爭奪方正證券的控制權,雙方反目,並在網上互相攻擊、舉報。

2015年3月24日起,大陸媒體連續發表長篇深度報導,揭祕郭文貴與曾慶紅心腹、已落馬的中共國安部前副部長馬建的密切關係,以及他們結盟動用公權力打壓政商對手、撈取巨額財富等驚人內幕。

李友被指是令計劃「西山會」的主要資助者,李友與方正集團中某些人長期投資「西山會」。「西山會」的成員有令計劃二哥令政策、金道銘、陳川平及劉鐵男等山西籍高官。

此外,奚曉明被查,幾乎所有媒體都認為他捲入了張新明與山西沁和能源集團董事長呂中樓的百億礦山爭奪訴訟案。

有文章曾詳細披露了奚曉明勾結山西地方司法勢力,用公權力保護有多條人命案的山西黑老大張新明,搶奪百億資產的黑幕。

港媒曾報導稱,奚曉明曾坦承向包括現任中共中央委員在內的數人行賄的線索。他還承認曾希望調動工作,並向十八屆某中央委員輸送利益,另外還送錢給曾在中組部任職的一名現任中央委員。#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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