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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被控洩密誹謗罪 一審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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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3月28日訊】台灣特偵組2013年偵辦民進黨立法委員柯建銘涉關說案,引發洩密爭議。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洩密、誹謗,台北地方法院2月底辯論終結,3月28日審結,判馬英九無罪,全案可上訴。對此,柯建銘的辯護律師曾勁元說,無法接受這個判決,一定會上訴到底。

據中央社報導,全案緣於2013年間爆發前總統馬英九與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的「九月政爭」事件,特偵組曾召開記者會,指控王金平替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但也引發洩密爭議。柯建銘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訴馬英九涉嫌透過祕書通知檢察總長黃世銘到官邸提供關說案監聽與通聯記錄涉洩密,以及馬英九開記者會指柯建銘關說涉加重誹謗共兩罪。

台北地方法院2月21日開庭,柯建銘說,馬英九不是「小白兔」,沒有阻卻違法權利;馬英九引莊子的「竊鉤者誅,竊國者侯」,指不公不義,請求法院判無罪。馬英九和律師今天未到庭聆判,柯建銘則派律師到庭。

台北地方法院庭長廖建瑜今天(28日)指出,柯建銘自訴內容、相關證人證詞中,都無法確認2013年9月1日凌晨那通「關鍵88秒」電話中,馬英九是否有向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提供任何有關案件的機密資料,因此不構成洩密罪。

加重誹謗部分,法官認為依照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誹謗應出於「真實惡意原則」,但馬英九事後召開記者會發表相關言論時,是與公共利益有關、出於善意,在主觀上並無故意誹謗,也是可受公評的適當評論。

廖建瑜說,此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也是貫徹憲法對政治性言論的保障,審酌雙方關係、身分,認定不構成加重誹謗罪嫌。他指出,柯建銘並未提出充分證據證明馬英九涉及洩密、誹謗,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判處無罪。

此外,台北地檢署3月14日認定馬英九將關說案報告洩漏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並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將報告交付江宜樺,將對馬英九提起公訴,台北地院也已分案,定於4月14日首次開庭。#

責任編輯: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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