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子監獄野蠻灌食 退休女工多器官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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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近日在南京市女子監獄內,被非法關押的南京法輪功學員王惠蘭多器官出現衰竭,生命垂危。律師表示,監獄方的做法完全是違法的,一審、二審時王惠蘭都因身體原因取保候審,案子宣判之後也不應該收監,應立即放人。

據知情者介紹,3月底,監獄方張警官給家屬打電話稱:「王惠蘭一直不吃,有出事的危險,目前多器官出現衰竭,醫生一直跟著她,讓家裡做好準備。」

王惠蘭的案子從一審到二審中,一直因為身體的原因不夠收監被取保候審,但在今年1月19日,案子被宣判之後,她被劫持到南京市女子監獄(一監區)強行收監。

知情者表示,監獄方一系列的違法行為迫使王惠蘭採取絕食抗爭這種非暴力的方式來表達抗議,但遭到了監獄方極端野蠻的强行灌食,致使王惠蘭的身體出現了多器官衰竭。

在中共監獄裡,「強制灌食」是一種殘忍的酷刑,濃鹽水、辣椒水、大蒜汁、芥末油、大糞水、高濃度酒,甚至摧毀神經系統的不明藥物都是灌食成分,警察故意來回抽拉灌食的管子,使受害者遭受慘烈劇痛;有時管子插到氣管、肺部,造成有些法輪功學員當場死亡。

據明慧網2010年不完全統計,暴力灌食直接導致死亡的中國法輪功學員至少有358例。

記者多次聯繫監獄方張警官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一審法院非法庭審 律師無罪辯護

現年56歲的退休女工王惠蘭,自中共在1999年7月20日下令鎮壓法輪功後,因爲法輪功說句公道話遭到打壓並噩夢纏身;三次被非法勞教、多次被派出所非法綁架、三次被非法關押到洗腦班。派出所、居委會、公安更是經常上門騷擾、跟蹤,其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家人也苦不堪言,丈夫被迫離婚。

2015年8月中旬的一天,她被南京市玄武區公安分局的警察綁架到後宰們派出所,等待她的是耳光和手銬腳鐐。她曾向親友介紹過這段經歷,警察將她關押在門窗緊閉房間內並釋放異味氣體,令她感到陣陣迷糊,她突然意識可能是放毒氣後,「慢慢我的腦子才清醒了。不知多久,他們來開門了,才開窗通風。那天晚上我被手銬、腳鐐綁在審訊椅子一夜。」

第二天晚上,警察想把王關進看守所,但因身體原因,看守所拒收。同時被抓的還有幾位南京的法輪功學員,包括籍建霞、熊桂珍、張超美、潘漢玉等,當時看守所拒收的還有岳金蘭。

2016年5月3日此案在玄武區法院非法庭審。據知情者介紹,庭審當天,中共動用大批武警、便衣、特務阻止親屬和民眾旁聽,所有準備聲援或旁聽者均遭迫害。當時的庭內辯護律師為法輪功學員當事人做了無罪辯護,有理有據,令法官與公訴人啞口無言。

2016年12月7日,此案歷經1年4個月的超期審理,玄武區法院判決,該6名法輪功學員分別判1至4年的有期徒刑及1萬至4萬的罰金。

二審法院違法不通知律師祕密維持原判

王惠蘭等法輪功學員表示不服要求上訴,並聘請了律師,案子到了南京中級法院。但南京中級法院在不通知律師的情況下,祕密維持原判,並於今年1月12日和13日將籍建霞、熊桂珍、潘漢玉、張超美強行送進南京市女子監獄。同月19日,取保候審在外的王惠蘭、岳金蘭也被劫持進南京市女子監獄。

王惠蘭所在的南京女子監獄還非法關押著幾十名法輪功學員,她們每天面臨和承受多人的嚴密監控、高強度的強制勞動、強制轉化洗腦、強制看誣衊法輪功的錄像資料、逼迫寫保證書等;不轉化就關小號,並長時間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酷刑折磨等手段進行迫害。家屬探視都要迫害法輪功的專職機構「610」出證明不是法輪功學員,否則不給探視。

律師譴責法院違法

此案的辯護律師之一張律師向大紀元記者表示:「王惠蘭根本不符合收監的條件,根本不應該再進去。把她收監是違法,監獄管理條例和看守所條例都有相關的規定。而且此案二審,法院不通知律師這都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張律師認為江澤民發出鎮壓法輪功的決定完全是違法的,「違法了作為國家主席的職能,中國憲法第八十條、八十一條有明確的規定,國家主席的職能是宣布外交事件、宣布戒嚴令。他沒有職能認定哪個組織是邪教的問題,完全超越了司法所規定的權限,這就是獨裁專制統治的特點。他的權力往往不受制約,不顧憲法的規定。」

張律師認為,如果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受到法律的制裁,那像薄熙來、周永康等人當時審判時沒有涉及到這方面的罪行,也要從新追究他們這方面的罪行。將來參與鎮壓迫害的相關人員也會受到一定的清算。

張律師最後表示,現在是黎明前的黑暗。他引用另一位律師斯韋江的話說:「正義雖不在當下,但我們等得到。」#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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