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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新聞」博主盧昱宇二審開庭 堅稱無罪

2017-09-1515:03 中港台時間|2018-09-1613:5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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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9月15日訊】9月13日,持續關注大陸群體維權事件的「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一案二審開庭。他當庭表示自己無罪,辯護律師也做了無罪辯護。此前8月3日,盧昱宇被中共判刑4年,他堅持上訴。

此案在雲南大理中級法院開庭。有維權人士前去旁聽,遭中共人員阻撓。

盧昱宇的律師之一王宗躍對自由亞洲電台表示,庭審時,律師進行了無罪辯護,盧昱宇也再次重申自己無罪。

維權人士王荔蕻說,二審開庭,原本是要去現場申請旁聽,但警察進行阻撓並說申請也不會被批準,稱這是「上面」的嚴令。

盧昱宇和女友李婷玉,自2012年10月開始對大陸群體維權事件進行蒐集與統計。每日記錄各地的事件,包括村民抗議徵地、工人罷工、業主維權等,並在不同的社交媒體上發布。

2016年6月,盧昱宇和他的女友李婷玉,在雲南被中共警方抓捕。2017年8月3日,盧昱宇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罪」判刑4年。盧昱宇拒絕認罪,提出上訴。

此前,倆人居住在雲南大理,共同管理博客(wickedonna.blogspot.com)及名為「非新聞」的推特帳號(@wickedonnaa)。他們曾多次受到中共警察恐嚇,並幾次被逼遷。

責任編輯:洪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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