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8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美國第三巡迴上訴法院8月28日(週五)以2比1作出裁決,認定川普政府要求對幾乎所有無證移民實施強制拘留、且不提供保釋聽證的政策,違反聯邦移民法及憲法第五修正案的正當程序保障。
這項裁決立即適用於第三巡迴法院轄區,包括新澤西州、賓夕法尼亞州、特拉華州及美屬維京群島。對新澤西地區被ICE拘留的移民而言,裁決具有直接影響。
法院認為,在美國境內已生活多年的無證移民,不能一概按照邊境「新近入境者」的方式強制拘留,而應有機會由中立的裁決者個別判斷其是否具有「逃逸風險」或「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
撰寫多數意見的巡迴法官Patty Shwartz指出,在美國生活數十年的無證移民,「享有超越邊境非公民所獲保障的正當程序權利」。
Shwartz表示,政府確實具有拘留危險非公民的合法利益,但是否需要繼續拘留,應由「中立的裁決者」(neutral decisionmaker)根據個案情況判斷,而不能一概強制拘留。
法官Theodore A. McKee加入多數意見。法官Jennifer L. Mascott則提出反對意見,認為多數裁決與聯邦移民法不符。她認為,以逃逸風險和危險性為核心的保釋聽證,所產生的事實與法律要求的個別判斷並不相關。
去年政策改變 引發逾千宗人身保護令訴訟
這宗案件涉及川普政府去年推出的一項拘留政策。按照該政策,ICE大幅擴大強制拘留範圍,使一些已在美國居住多年、過去可能有資格向移民法官申請保釋的人,在遭ICE逮捕後被視為「必須拘留」,無法獲得通常的移民「保釋聽證」。
政策實施後,大批被拘留者轉向聯邦法院提出「人身保護令」(habeas corpus)申請,挑戰拘留的合法性。
據《費城詢問報》(The Philadelphia Inquirer)報導,自去年9月以來,僅費城聯邦法院就收到超過1,100宗相關人身保護令申請;相比之下,2020年至2024年間只有11宗。費城多名聯邦法官此前已陸續裁定相關拘留存在法律問題,並在大量案件中給予被拘留者救濟。
此次上訴至第三巡迴法院的案件,涉及兩名在美國居住超過10年的無證移民。兩人均無犯罪記錄,在新的強制拘留政策實施後遭ICE逮捕。費城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此前分別裁定其拘留違法並下令釋放,政府隨後提出上訴。第三巡迴法院28日維持了對強制拘留政策不利的法律結論。
律師:非一定可獲釋 移民法庭保釋門檻仍很高
移民律師李國鋒解讀說:第三巡迴法院以2比1的多數意見認定,ICE去年推出的」一律強制拘留」政策違法——既違反移民法本身的規定,也違反憲法第五修正案的正當程序保障。法院的核心理由是:已經在美國生活多年、後來才被ICE逮捕的無證移民,不應被視為「正在尋求入境」的人,因此不適用強制拘留條款,而應該按照允許申請保釋聽證的條款(INA § 1226(a))處理。
這是否意味著「被拘押者一定可以獲得保釋」?李國鋒說,這裡要分清兩點:第一,裁決的效果是讓符合條件的人有權申請保釋聽證(bond hearing),移民法官會評估是否具有社會危險性或潛逃風險,再決定是否准予保釋、以及保釋金額;第二,這不等於自動釋放,而是獲得了「申請」的資格和程序權利。
他表示:「移民法庭的保釋門檻仍然很高。」
目前,各聯邦巡迴法院對相關強制拘留問題並未完全形成一致意見。已有另外9個巡迴法院處理相關問題,其中7個認定政府的政策違法。司法部今年6月已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最高法院解決巡迴法院之間的法律分歧。
責任編輯:陳玟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