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文·科斯特納告中國電影公司案達和解

人氣 49

【大紀元2017年09月29日訊】(記者張純之編譯報導)週一(25日),好萊塢著名電影人凱文·科斯特納(Kevin Costner)和中國一家電影公司達成了有條件和解。去年10月,62歲的科斯特納及其製片公司樹屋影業(Treehouse Films LLC)控告中國電影公司麒麟影業(Kylin Pictures Inc.)違約,使用他及其公司名號在2016年上海國際電影節上進行投資宣傳,但之後又擅自將他們踢出了該影片的製作,並且未支付任何補償。

麒麟影業週一向洛杉磯高等法院提交文件後,法官裁定即將結案,只待某些合約條款完成,但具體細節沒有披露。

原告訴狀說,2016年,樹屋影業和麒麟影業簽署了合同,將共同製作和改編一部叫《寄居者》(Shanghai Sojourner)的電影。該片講述二戰期間一名中國女子愛上了一名寄居在上海的猶太男子,並試圖幫助他逃避納粹迫害的故事。

按照約定,科斯特納及其公司製片人Armyan Bernstein將獲得300萬美元的聯合製作費,樹屋影業和燈塔公司(Beacon)等可獲得100萬美元管理費以及電影利潤的分成。在2016年6月19日開幕的上海電影節上,麒麟影業高調利用科斯特納和樹屋公司的名字吸引投資,並成功募得資金。

訴狀說,但實際上,麒麟影業在電影節開幕前就已決定解除與科斯特納及樹屋公司的合作。可是麒麟影業直到8月底才通知他們此事,而當時,科斯特納已改寫了100多頁的劇本。最終科斯特納及公司只得到了15萬美元的預付費。

去年10月,科斯特納及樹屋公司以欺詐和違約的罪名將麒麟影業告上洛杉磯高等法庭,要求其賠償385萬美元的損失;並要求麒麟影業如完成《寄居者》的製作,就必須履行雙方約定好的電影利潤分成等條款。

今年4月,法官駁回了原告的詐騙訴訟,說科斯特納的律師未能提供充分證據。本週雙方就違約指控達成和解。

凱文·科斯特納是好萊塢著名演員,曾主演《與狼共舞》、《俠盜王子羅賓漢》、《保鏢》、《水世界》、《刺殺肯尼迪》等影片。1990年他首次執導的電影《與狼共舞》獲得包括最佳電影、最佳導演在內的7座奧斯卡金像獎。◇

責任編輯:方平

相關新聞
凱文科斯特納:戴妃曾想從影拍《保鏢》續集
組圖:影星凱文•科斯特納攜愛女做客節目
科斯特納新片首映 奧斯卡多元性成議題
中共收緊出境管理 留美學生:國人自由大倒退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