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公安局前副局長獲刑 受賄細節曝光

人氣 1732

【大紀元2018年10月13日訊】中共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前副局長鄧光壇去年4月落馬。官方近日的信息顯示,鄧光壇已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其被指受賄上百萬元,行賄16萬元。

10月11日,湖南省紀委官網通報郴州4起領導幹部「提籃子」(利用權勢充當中介謀取私利)典型案例時,披露了上述鄧光壇獲刑的消息。此前,鄧光壇涉嫌受賄、行賄犯罪案今年4月24日在郴州市臨武縣法院一審開庭審理,鄧光壇當庭認罪悔罪。

據中共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9月6日公布的起訴書顯示,鄧光壇被指控於2011年1月至2017年4月期間,利用擔任郴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郴州市交警支隊黨委書記、支隊長的職務便利,在汝城縣某防洪工程、郴州市交警支隊「兩所一站一中心」中央空調設備採購及安裝項目,在科目二、科目三考場申辦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1家單位和7個人所送的人民幣112萬元、美金2000元。

2015年至2016年2月份,鄧光壇給其弟媳劉某乙掛靠承建的某縣城市防洪一期延伸段及污水管網鋪設工程提供支持和幫助,為劉某乙等人謀取利益。2016年2月7日下午,鄧光壇在家中一次性收受劉某乙所送財物共計人民幣50萬元。

2014年5月至2016年7月,鄧光壇在郴州市某支隊「兩所一站一中心」中央空調設備採購及安裝項目方面為鄧某丁、封某某、鄧某丙等人提供幫助和支持,過程中鄧光壇在家中一次性收受鄧某丙等人所送財物共計人民幣20萬元。

在行賄方面,鄧光壇被指控為了謀取職務上的升遷,於2017年上半年送給郴州市公安局前局長唐國棟人民幣6萬元;2013年7月12日,鄧光壇為了侄女鄧某乙能夠在郴州市公務員、事業編人員錄用面試中得到評委的關照,送給郴州市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原科長李某某人民幣10萬元。

現年56歲的鄧光壇自2002年9月起任郴州安仁縣公安局長,2007年8月至2011年1月任郴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永興縣公安局局長(兼);2011年1月起任郴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郴州市交警支隊黨委書記、支隊長。

2017年4月1日,曾收受鄧光壇賄賂的郴州市公安局前局長、時任湖南省公安廳禁毒總隊總隊長唐國棟被查。同月27日,鄧光壇也落馬。唐國棟曾於2006年到2011年擔任郴州市公安局局長,與鄧光壇共事多年。

同年6月的「雙開」通報指,鄧光壇除了受賄、行賄,還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等。網絡上有爆料說,鄧與郴州市司法局女科員、市律協專職副祕書長鄧媛媛關係不正常。

鄧光壇和唐國棟還曾因積極跟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據海外明慧網報導,鄧光壇任安仁縣公安局局長期間,操控有關部門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致使許多法輪功學員被毒打、被經濟勒索,其中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長的9年。

責任編輯:莊正明

相關新聞
湖南邵陽公安局官員朱甲雲落馬
合肥公安局原局長被判17年半 曾有3個外號
四地公安局長聶作坤 落馬前幹過哪些事
兩月逾20公安局長等官員被查處 多人涉黑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