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廳官收賄4305萬獲刑12年 曾狂買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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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22日訊】山東省糧食局前副局長王傳民日前以受賄4,305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被罰400萬元(人民幣,下同)。王傳民曾花了三千多萬元買玉石,後來才知買的都是地攤貨。

12月21日消息,據指控,2007年至2018年,王傳民利用擔任山東省鄒平縣縣長、中共鄒平縣委書記、山東省糧食局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及個人在獲取扶持政策優惠、建設項目配套費減免、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索取或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4,305萬餘元。

據報,王傳民表示不上訴。

現年53歲的王傳民曾任山東省鄒平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副書記、紀委書記、副縣長等職;2006年1月任鄒平縣縣長;2008年1月任鄒平縣委書記;2013年6月轉任山東省糧食局副局長、黨組成員;2018年2月落馬。

中共中央紀委官網11月8日曾發文披露,王傳民受賄、索賄金額巨大,卻還欠著一屁股外債,原因是其痴迷於收藏玉石和紫砂壺。2010年至2013年,王傳民曾多次從玉商張某手裡購買大量玉石,價值達三千多萬元。

當初,鄒平縣某公司老闆崔某曾答應為時任鄒平縣委書記王傳民購買的玉石買單。不過,2014年,王傳民調任山東省糧食局副局長不到一年,崔某突然翻臉找他討要之前給的錢。王傳民也因此欠下了巨額的債務。

為了償還債務,他四處找專家鑑定幾年來攢下的玉石以便賣個好價錢。專家卻說,這些玉石都是低檔貨、地攤貨的檔次。

2015年,王傳民又打算「投資」紫砂壺,幻想以此翻盤。2015年至2017年,王傳民前後購買了兩千多把紫砂壺。為此,王傳民再次向多人索要現金,對送上門的黃金、名錶等也都來者不拒。但是,最終在紫砂壺拍賣會上,他還是一把壺都沒能賣出去,原來其傾盡所有買來的紫砂壺也都是贗品。#

責任編輯:莊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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