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蘭蘭遭輪姦 將全家人送監 母出獄找女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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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2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新安報導)近期,湯蘭蘭(化名)事件因為其母親出獄後對媒體喊冤再度引發社會強烈關注,人們對此人倫慘劇感到震驚的同時,陸媒對此事件的新聞追蹤的客觀性受到質疑。

綜合媒體報導,2008年10月3日,被害人湯蘭蘭(13歲)向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市龍鎮警方寫了一封舉報信,稱其從7歲開始被父親、爺爺、叔叔、姑父、老師、村主任、鄉鄰等十餘人強姦、輪姦,前後已有7年。

2008年10月27日,湯蘭蘭的乾爸王風朝、乾媽李忠雲帶她報案,3天內村裡16人被抓。

2012年12月,黑龍江省高級法院下達該案二審裁定,11名被告人全部獲刑。9人被判強姦罪,1人被判嫖宿幼女罪,湯繼海夫妻被判強迫賣淫罪。湯繼海數罪併罰,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他10人獲刑5至15年不等。

如今,該案已有5人出獄。2017年6月,其母萬秀玲出獄後,想找到湯蘭蘭「還原當年事態」。而湯蘭蘭的戶口已被遷出,陸媒隨即在網上發出尋找湯蘭蘭的相關報導。

這個東北小女孩長期遭受家人和村民的性侵,最終將他們全部送入監獄,此人倫慘劇讓人感到震驚,事實真相也挑戰人的良知與底線。

根據澎湃網的新聞報導,客觀證據有二,一個是B超單,一個是鑑定意見。兩審法院均採納了一份黑龍江省醫院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鑑定,判決中載入的鑑定意見為,被鑑定人「有過多次性行為」。「不能排除有妊娠後流產、引產史」。

有人指出,這件事沒那麼複雜。只要搞清楚幾個基本事實,問題就很明朗了。最基本的事實:湯蘭蘭是否長期被性侵?答案:是。結合未成年的年齡和醫學鑑定報告,得出確鑿的結論不難。

大旺村(化名)只有60多戶人家,卻總是和黃色錄像與淫亂有著關聯。在該案曝光出的判決書中認定,2006年春的一天,兩村民來到湯家看黃色錄像,萬秀玲的丈夫湯繼海提出,「讓我姑娘陪你倆玩玩」。其後兩村民均與其女湯蘭蘭發生了性關係,萬秀玲向兩人一人收了50元錢。那年,湯蘭蘭11歲。

在法院認定的犯罪事實中,湯蘭蘭指控,她7歲時第一次被父親強姦,兩人的性關係一直保持到她14歲。這7年間,湯蘭蘭曾4次在家中被3至5人輪姦,情節均為聚眾看黃色錄像後模仿,參與者有其父親、姑父、村主任及其他兩名村民。

2月1日,五大連池市政法委發布「湯某秋案情」(網文稱湯蘭蘭)的回應中提到,1月28日,在龍鎮抓獲了四名賣淫嫖娼人員,其中,兩名嫖娼人員正是湯案涉案人員。

有網民評論,「這是把女兒當妓女養吧?」「那是因為善良限制了你的想像力。」

然而隨著湯蘭蘭母親萬秀玲出獄後串連喊冤,並上了媒體報導,使得事件再度成為關注焦點。涉案家庭申訴了10年,想要翻案,萬秀玲還請了律師。早在2010年10月一審判決下達時,11名被告人就全部上訴,否認全部犯罪事實,指遭到了刑訊逼供。

報導稱,事發時,湯蘭蘭的父母、爺奶等8名親屬被警方帶走,家中僅剩4歲的小弟弟。被拘45天後,爺爺在看守所內死亡。屍檢鑑定書中的案情摘要載明,他大量吐血,送醫搶救無效。隨後,奶奶被取保候審。但報導並沒有給出吐血的具體原因。

新聞報導的客觀性引發媒體人質疑。有人指出,報導預設立場、暴露受害人信息、有引導人肉的嫌疑,等等。而這些問題的根源,都是因為信源單一。有人說,「整個新聞其實是站在萬秀玲的視角來寫的。」

外界普遍認為,湯蘭蘭被性侵肯定是事實,此案唯一有爭議的是,這11人有沒有那麼一兩個甚至幾個人是被冤枉了?警方到底有沒有刑訊逼供?

有人譴責通過媒體來找受害人並曝光受害人戶籍信息。「哪怕你去找法院,去警局找事實真相,直接公布一個目前而言法律來說是受害者的女孩子的隱私信息?但凡有點智商,都知道這種事發生後,受害人肯定會隱姓埋名。」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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