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師正義抗爭 天津法院非法庭審被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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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2月16日訊】2018年2月7日,四名於2016年12月7日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吳殿忠、李明君、王連榮和耿東被天津市西青區法院非法庭審。他們的七名辯護律師指證公訴人和法官的違法程序,成功地中止了當天的非法庭審。

明慧網報導,程海、黃漢中、熊冬梅、郭海躍、姬來松、梁曉軍和呂方芝七名律師依法或要求延期庭審,或指證公訴人違法,或指證公訴人誤導當事人要求公訴人迴避,或指證法官程序違法請法官迴避。

法庭不得不再三休庭,直到中午休庭後,通知下午不再開庭。

這才是真正的律師

法輪功學員耿東的律師呂方芝開庭前兩天才收到開庭通知,因之前已定好外地開庭,故無法前來。他以口頭及短信的方式再三要求法廳延期庭審。

呂方芝在給法官的短信中明確指出:「作為耿東的律師,希望並認為有必要在法庭上為耿東辯護。我需要再次提及的是,我是週一才收到的開庭通知,週三開庭顯然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我當然願意配合法庭的庭審,但作為律師,受人之託,自當盡人之事。我敦請法庭延期審理,以完善送達程序。法庭自當依法行使審判權。」

呂方芝還指出,據其所知,有部分律師至今還沒有收到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如果照常開庭,「明天庭審恐會陷入程序合法性之爭」。加上律師週三在上海確有庭審,時間倉促,無法提交書面意見,法庭應當考慮延期審理。

法庭沒有採納呂方芝律師的合理意見,於2月7日9點非法開庭審理。幾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進入現場旁聽。發現在旁聽席後面已坐滿了兩排(約20-30人)等待旁聽的人員,胸前掛著胸牌(只見胸牌上好像寫著什麼辦事處等字樣),看起來像是政府的工作人員。

大約9點10分,吳殿忠、李明君、王連榮和耿東四位法輪功學員戴著手銬腳鐐被帶到現場。

彼時,程海律師舉手,審判長問:「有什麼事?」程律師鏗鏘有力地說:「請把被告人的械具摘掉,這是法庭!」法警為四人摘掉了械具。

報導說,法庭上公訴人詢問案情時就像審訊一般,且糾纏沒完。故意顛倒所謂起訴書上四人排列的順序,進行恐嚇、誤導當事的法輪功學員。其間,公訴人一直是以審訊的口氣說話。在其對一名女法輪功學員詢問時,程海、姬來松律師雙雙舉手提醒公訴人的不良用心。

在被審訊式地質證過程中,公訴人誹謗法輪功,一位男性法輪功學員當庭反駁,姬來松律師也依據法律反駁,被首先質證的兩法輪功學員均不認罪。

黃漢中律師在法庭上指出:「今天的開庭嚴重違反法律規定。首先沒有按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規定開庭前三日向被告人送達傳票。另外,此案公訴人開庭前五日進行了更換。按照法律規定,公訴人換人必須提前六天,先下指定函,告知法院和律師。檢察院應當提前給法院出具指定函,法院應將此情況通知辯護人。檢察院受理刑事案件以後,應該對案件進行刑事審查,詢問被告,聽取辯護人的意見。

然而,檢察官是在庭審的前一天才擬定的指定函,並且沒有向法庭提交,嚴重藐視法庭,藐視以庭審為中心的原則。漠視法制的習慣做法必須從在座的檢察官做起,律師表示由於檢察院工作沒有盡職,所以申請公訴人迴避。

法官劉斌回絕說,律師提議不符合法律規定,予以駁回。律師馬上站出來據理力爭:「第一、我認為法官的裁定違反了刑事訴訟法規定,因為訴訟法規定檢察官的迴避必須由檢察長決定,法庭無權決定,所以律師申請複議。」

這時,法官繼續強行推進開庭,說這個事情法庭已經記錄在案,不再複議。

律師又繼續申請法官迴避。律師提出:「對本辯護人前邊提出的迴避申請。法庭違反法律規定,駁回申請,並且剝奪辯護人申請複議的權利,因此我們認為法官不能公正審理本案,我申請審判長迴避。」

聽到此,被安排在後面旁聽的人員小聲讚歎說:「哎呀!這律師真厲害呀,那話說的就跟針一樣扎他們哪,這才是真正的律師呀!」

非法開庭被迫中止

將近上午11點法庭宣布休庭,庭內人員緊急商議後與律師溝通。庭審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指律師希望庭審繼續下去,前面的問題就不要再提了。律師則表示:「(針對)你現在的態度我不能表任何態,對庭審本身我們是非常尊重法庭的。(我們)為什麼要提出迴避,因為你不尊重我們律師,提出迴避是維護法庭尊嚴。」

法庭宣布上午庭審結束。此後,下午也未繼續開庭。

至此,七位律師庭內外阻抗了非法庭審。

中午時分,家屬在法庭裡看到法官手扶著桌子,懇求程、黃二位律師說:「我求求你們行不行?你們就把這個程序糊弄過去就完了,你們為什麼這麼沒完沒了的呢?詢問完就過年了,這麼長時間我也是難受啊。」

程海律師說:「正常程序不按法律的要求做,沒門!」黃漢中律師隨後跟了一句:「對,下午見!」

這時一位法輪功學員的女兒過來見了律師,一改之前抱怨、不解的狀態。首先給程海律師深鞠一躬,雙手合十,然後又對黃漢中律師深鞠一躬,雙手合十。這讓那位法輪功學員的姐姐眼淚奪眶而出,為孩子的轉變而感動,也為律師的正義敢言而感動。

庭外旁聽室的較量

這邊非法庭審剛剛結束,那邊旁聽室內的一場較量拉開了序幕。

有幾位法輪功學員依據法律規定行使旁聽權,進入法庭旁聽。因為她們不是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被政法委任姓人員安排在刑五廳隔壁,說是可以看同步轉播,其實庭內旁聽的人大多數是提前安排好的政法委和公、檢、法機構內的人員。

政法委的人在庭審9點多剛開始時還當場打電話請示說,來了三個不是他安排之內的人,是否讓她們走。

而且轉播設備也是一個多小時後才連好。她們看到庭審畫面時已接近10點半左右了。

非法庭審結束後,幾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扣押至中午1點半左右,當時法警很多,法官、書記員也在場。

法輪功學員問法警,口口聲聲說公開審理,法院就應該提前三天向社會公布消息,大力鼓勵歡迎民眾來旁聽,這是一次即不浪費資源又大力普法的機會。「怎麼還反而扣押我們,算什麼公開庭審?!」

法院方工作人員趕緊說:「我們可沒扣押,我們可沒有不讓你們聽。」法輪功學員問:「那為啥限制我們的自由,是軟禁嗎?」他們趕緊說:「沒有,沒有。」學員又問:「那為什麼讓政法委的人在你們的地盤上瞎指揮,司法獨立,你們的權力為何不抗爭,反而讓他們指揮,這是西青法院的恥辱!向監察委投訴他去。」

中午,院方工作人員拿來飯菜,法輪功學員說:「我們不吃你們的飯。」他們說:「應該的。」學員問:「你們給別的旁聽人發了嗎?我們是被扣押?被審?還是被軟禁?以什麼身分吃呢?」 那些工作人員無言以對。

有法警故意說:「你們旁聽,對律師不信任,我要是律師都不接你們的案子。」學員說:「別說些挑撥離間的話。我們旁聽是對律師的正義支持,正是對律師辯護的認同,否則不會來。」

西青政法委的人當場安排,中午防範辦主任來法院給各法輪功學員所在的當地打電話接人。有法輪功學員自行離開,有學員被當地人員接走。

報道說,這次西青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開庭,從現場情況來看,法院四週都有警車駐留,法院內還有一輛救火車備用,有三名消防隊員待命,法院外還有一輛中旅內有警燈,四週道路還有多名協警來回走動。

另外,早9點左右還有多輛城管車輛來迴轉。最多的時候法院門口兩邊馬路有五六輛公安警車,法院南邊十字路口還有兩輛警車。門口有五六個警察,法院門口只要有停車就叫其開走,而且幾輛巡視警車圍著法院的周圍的馬路巡視。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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