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司法黑暗 張扣扣22年復仇案曝更多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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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4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新安報導)今年大年三十發生的張扣扣復仇殺人案震驚世人,張扣扣復仇的原因也被媒體披露出來,一時有報導稱張扣扣母親案件將再合議。隨後,陸媒出現了不同的聲音,官方不斷打壓、「洗地」,封殺、控制輿論。

界面新聞4月3日罕見再次發出長篇特稿,復盤張扣扣復仇殺人大案,披露了張扣扣案的更多相關細節。

2018年2月15日,中國農曆的大年三十,臨近中午十一點多鐘,陝西漢中市南鄭區新集鎮三門村的王家兄弟去上墳。兩兄弟燒過紙、磕完頭之後,就與其他幾個人一起慢慢往回走。張扣扣戴著「長沿沿的帽子」與黑口罩、黑手套,拿刀直接抹在了老三王正軍的脖子上,王正軍臉朝下,躺在了地上。張扣扣又上前十多米趕上老大王校軍,手持尖刀捅在了王校軍的腰上,王校軍滾到了路邊的旱溝裡,張扣扣也跟著快速跳進溝去,朝仰面朝天躺在溝裡的王校軍肚子上又補數刀。殺死老大後,張扣扣又回頭在老三身上補刀。

目擊者稱:「他們兩個都沒有吭聲就死了。

「張扣扣又朝我三叔王自新家跑去了,沒人敢攔他。刀殺了71歲的王自新後,他指著王自新的老伴楊桂英說:『楊桂英,你是個女的,我今天不殺你。』

「張扣扣又砸了王校軍的小汽車並引燃焚燒後,就跑掉了。他邊走邊說,『22年前的仇終於報了。』」

王家老二王富軍今年44歲,大年三十上午他一直在女朋友家,沒有回老家上墳。

不公與復仇

張扣扣復仇殺人的起因,被認為要追溯到多年前張扣扣的母親汪秀萍之死。值得注意的是,王富軍所描述的案情與張家認定的截然不同。

王富軍回憶說,汪秀萍朝他身上吐口水,第一次沒有吐到他身上。「大概十幾分鐘,她返回時,又朝我吐口水,這次吐到了我臉上。」王富軍就罵了汪秀萍一句,還上去搧了她一耳光。汪秀萍被打後開始罵他,「還在地上撿東西,沒有撿著,就邊罵邊往她家那邊走了,這時,她的丈夫和女兒拿著傢伙出來了。我三弟也出來了,我媽跟著也出來了。」

王富軍說,汪秀萍拿著一根扁鐵,打在了王正軍額頭上,「扁鐵不知道是她女兒還是她丈夫給她的」。王正軍額頭上流血了,就從路邊柴垛裡抽出一根柴棒,順手一掄,「沒想到就砸在人家的頭部了」。

而張扣扣的父親張福如回憶說,當年他家餵了一頭母豬,養了一窩小豬,他正在餵小豬吃食,「我兒子來叫我,說他媽被打死了」。

當年的一份申訴材料裡寫道:1996年8月27日18時,汪秀萍領著兩個小孩到西渠洗腳,「路過加害人王正軍門口時,汪無意吐唾沫」,王富軍「以濺到其臉上為由對汪秀萍拳打腳踢,並掐住汪秀萍的脖子,致汪疼痛難忍」。在此情況下,汪叫小孩拿來家中一根扁鐵打傷王富軍。該申訴材料顯示,出現在打架現場的王家人是王自新、楊桂英、王富軍和王正軍。

張福如從家裡出來後,要把汪秀萍拉回家,這時王自新說:「把她往死裡打,打死了老子給抵命。」當時,在場不止一個村民聽到了王自新喊出的那一句話。在張福如拉汪秀萍距自家門口六米左右時,「加害人王正軍手拿一根1.5米左右的木棒,朝汪秀萍頭部猛擊一棒。」

王家父子打死汪秀萍後,先是被帶到新集派出所,在派出所院子裡的一棵樹上銬了一夜。之後的庭審中,王家請了南鄭縣律師事務所的兩名律師。幾個出庭的證人,「都是偏向王家的」。張福如沒有聘請律師,張家代理人在法庭上提出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但宣判時,除已花掉的那8000多元安葬費用外,王家被判再償付1500元經濟損失。王正軍被判刑七年。「坐了四年,另三年監外執行」。

對於這個判決結果,張福如說他實在想不通。他找人寫了「狀子」,在1996、1997那兩年頻繁奔波上訪。他還到西安去省政府上訪。他的訴求主要有兩個,一是要槍斃王正軍,二是要經濟賠償25萬元。

張扣扣的父親和姐姐對媒體表示,認定當年打死人的是王家老二,後來因老三不滿18歲,被交上去頂罪了。而王富軍稱,現在張家說1996年人是他打死的,「純粹是胡扯。張家用心太險惡。」

王富軍承認,這些年來很少回家,「確實是怕人家報復,畢竟人家是一條命」。今年王正軍「在老家待的時間有點長。他在臘月二十一回來以後,一直待到出事的大年三十」。

王富軍還稱,22年前,是王校軍工作的第三年,在兩河鄉上班。後來才當上副鄉長、副鎮長、人大主席,最後才調到旅遊局,當紅寺湖管委會的主任。

張扣扣於2001年初中畢業後通過徵兵入伍,去新疆當兵。入伍後,班長問新兵為何要來當兵,張扣扣說他是要鍛鍊身體,給他媽媽報仇。張扣扣一直沒有結婚。他說,母親死後,他經常會想起母親死時的畫面,放不下。

2月23日,律師殷清利在南鄭看守所會見張扣扣時,張扣扣多次強調了他「終生難忘」的三個畫面:

第一個是1996年發生打架的那一天,他與姐姐一起跟著母親去渠裡洗腳,母親先回家,他與姐姐回得稍晚一些,等他們走近家門口,他看到母親躺在地上,王家老二與老三正用膝蓋頂在母親的胸口上。

第二個畫面是張母被打後,扶她往回走,扶起來又倒下,這樣倒了兩回,父親就弄來一些稻草讓母親躺下。他去抱母親,並一直喊媽,母親想說話又不清醒,他看到母親嘴裡噴出血來,他還能聽到母親喉嚨裡有血流動的聲音。

第三個畫面就是法醫驗屍。那天在路邊,他母親的衣服被法醫扒光,法醫對他母親「開頭頂」,「從這個太陽穴到那個太陽穴,把皮翻開,用鋸把頭蓋鋸開,拍照後又縫合上。」張扣扣看到母親在入棺時臉都變形了,都認不出是她了。

汪秀萍死後,屍體被放在板車上,停放在王自新家門前的路邊。一兩天後,法醫來驗屍,驗屍現場就在停放她屍體的路邊。附近的村民們都趕來圍觀。汪秀萍被公開解剖,張扣扣與他的姐姐親眼目睹了全過程。七天後,汪秀萍下葬時「屍體都生蛆了」。

公開的解剖現場被認為難以理解。大陸知名民運人士張林近日撰文表示,中共司法的黑暗程度,可以說是只有人們想不到的,沒有他們做不到的。他們能夠拿了錢,就把無辜的人抓起來刑訊逼供,然後羅織出罪名;他們也能夠把罪行嚴重的罪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輿論與民意沸騰 中共封殺

血案發生後,網上輿論幾乎一面倒地力挺張扣扣替母復仇。然而,這樣一個轟動大陸社會的為母復仇案卻被封殺。張扣扣自首後,只有透過媒體發聲過一次,之後就沒有了動靜。

張扣扣案曝光後,大陸幾個媒體出現了報導口徑不一致的現象。大白新聞報導中,披露當年王家三子因未成年,替二子頂罪,以逃避法律制裁的內幕。隨後中共中央政法委在官方微博上闢謠,顯示政法系統已啟動「維穩模式」。

2月22日,《新京報》報導稱,陝西省高院高度重視當年張母被打致死案件,已委託漢中市中院合議庭進行再次合議。

2月23日,中共政法委官方微博「中國長安網」發文說:「陝西高院並未委託漢中中院對當年張扣扣母親案件再合議!新京報此前報導消息不實!」 同一天,《法制日報》刊文批判「張扣扣殺死殺母凶手符合國法人情」荒謬。

對此,河南省信陽市網民「無關關緊」表示,相信法律的前提是司法公正,執法依法,罪罰相當。據現有媒體信息看,有兩個遺留問題:1. 有說是當年老大犯罪老三頂替了,尤需澄清;2. 當年法院判賠的並不算高額的賠償金,張家一直沒有全得到。

此外,《現代快報》2月22日報導稱,北京霆盛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賈霆受張扣扣父親張福如委託,將擔任張扣扣的辯護律師,象徵性收費一元。但數小時後,賈霆表示退出案件,外界質疑賈霆是否受到官方壓力。賈霆曾表示,希望當局重審張扣扣母親於20多年前被殺的案件。

2月24日,封面新聞最後報導了關於張扣扣的相關信息。報導指,2月23日,張扣扣的辯護律師殷清利在看守所會見了張扣扣。這是張扣扣自首後首次與律師見面。在這篇報導之後,媒體間再無關於張扣扣案的任何消息。

關於張扣扣復仇殺人案的討論也在網上被封殺。

有網民發帖稱表示:「天涯沒人討論漢中市的張扣扣殺人案嗎?看得心理好難受啊。」中郵時代兔回覆說:「有幸這帖子保留了下來,不是沒人發,是不讓發,樓裡有人說的。」更多網民對此表示「寒心」。

網民「祝未來自己幸福」表示:「剛剛搜了下其它有關報導,全是鋪天蓋地洗地,只談張某殺人不對,不談當年判決之錯。只講如今違法殺人,不講當年執法不公。寒心!」

網民普遍認為,「如果當年法律公正就不會有今天的悲劇。」「我們需要公正。如果當年判決不公正,那麼必需重新判定。」

網民「happy555888」說:「當法律不能秉公執法時,也只能靠熱血男兒自己報仇血恨了!」

網民「天道仙州」說:「參軍報國是忠,不殺婦孺是仁,為母報仇是孝,認罪自首是義!不結婚不留後代是選了一條不歸路啊。」

網民「點點綠染」還賦詞一首:「爆竹沿途,春一度,二十五載悼母路。家何處,兒孤獨。漢水難浣官吏護,舊債今償血染霧。生,已不顧。死,已不顧。」

在中共官方嚴控之下,中共黨媒人民網2月27日發文評說「輿情反轉」,網民卻並不買帳。

海南三亞「damin0629」留言說:「原案處置不公是禍根。刀下留人。沒有反轉啊,人民網可不要瞎說。」

廣東廣州「xczxc213_631」說:「不說別的。17歲拿木棒用力擊打頭部的後果他自己不知道?他打下去的那一刻就是要打死那個女的,你說判決輕不輕?」

網民「ty_般若三味」說:「軟弱,只會讓此類案件不停地循環重複下去。那些勢力關係強大的人,只會更加肆無忌憚地做出更加出格的事情來。這個案件是中國人的痛點,那些玩弄法律於股掌之間的人,日後如何處理,將會給社會帶來榜樣。」

網民「龍鄉齊中」表示:「首先得把當年的舊案理清楚了,追責以後方能明白前後案件的整體性,張扣扣和于歡案件一樣都是不堪母親被辱!」

QQ453462336表示:「當年的法官給全國人民一個判七年的理由!一查到底。」

時事評論員文昭表示,中國傳統文化是有「父母之仇,不共戴天」的說法,所以為父母報仇,這個事情在任何時代,從古到今,社會輿論都是支持的聲音占上風。

這種行為在道德上是否有合理性,首先要釐清一個事實:當初張扣扣母親遇害以後,國家公權力是否及時介入,以及判罰是否合理?如果判決合理,相當於公權力已經為你復仇了;如果當時的判罰不合理,同時又申告無門,公權力不作為或者作為不當,通過自己的行為去找回公道在道德上就有一定的正當性。

文昭說,這種情況即使在西方也是符合自然法原則的,當國家公權力沒有辦法還你公道、達成正義的時候,自力救濟就是合理的。它就符合自然法的抵償原則,這個最樸素的正義原則。#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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