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司法黑暗 张扣扣22年复仇案曝更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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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4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新安报导)今年大年三十发生的张扣扣复仇杀人案震惊世人,张扣扣复仇的原因也被媒体披露出来,一时有报导称张扣扣母亲案件将再合议。随后,陆媒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官方不断打压、“洗地”,封杀、控制舆论。

界面新闻4月3日罕见再次发出长篇特稿,复盘张扣扣复仇杀人大案,披露了张扣扣案的更多相关细节。

2018年2月15日,中国农历的大年三十,临近中午十一点多钟,陕西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三门村的王家兄弟去上坟。两兄弟烧过纸、磕完头之后,就与其他几个人一起慢慢往回走。张扣扣戴着“长沿沿的帽子”与黑口罩、黑手套,拿刀直接抹在了老三王正军的脖子上,王正军脸朝下,躺在了地上。张扣扣又上前十多米赶上老大王校军,手持尖刀捅在了王校军的腰上,王校军滚到了路边的旱沟里,张扣扣也跟着快速跳进沟去,朝仰面朝天躺在沟里的王校军肚子上又补数刀。杀死老大后,张扣扣又回头在老三身上补刀。

目击者称:“他们两个都没有吭声就死了。

“张扣扣又朝我三叔王自新家跑去了,没人敢拦他。刀杀了71岁的王自新后,他指着王自新的老伴杨桂英说:‘杨桂英,你是个女的,我今天不杀你。’

“张扣扣又砸了王校军的小汽车并引燃焚烧后,就跑掉了。他边走边说,‘22年前的仇终于报了。’”

王家老二王富军今年44岁,大年三十上午他一直在女朋友家,没有回老家上坟。

不公与复仇

张扣扣复仇杀人的起因,被认为要追溯到多年前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之死。值得注意的是,王富军所描述的案情与张家认定的截然不同。

王富军回忆说,汪秀萍朝他身上吐口水,第一次没有吐到他身上。“大概十几分钟,她返回时,又朝我吐口水,这次吐到了我脸上。”王富军就骂了汪秀萍一句,还上去搧了她一耳光。汪秀萍被打后开始骂他,“还在地上捡东西,没有捡着,就边骂边往她家那边走了,这时,她的丈夫和女儿拿着家伙出来了。我三弟也出来了,我妈跟着也出来了。”

王富军说,汪秀萍拿着一根扁铁,打在了王正军额头上,“扁铁不知道是她女儿还是她丈夫给她的”。王正军额头上流血了,就从路边柴垛里抽出一根柴棒,顺手一抡,“没想到就砸在人家的头部了”。

而张扣扣的父亲张福如回忆说,当年他家喂了一头母猪,养了一窝小猪,他正在喂小猪吃食,“我儿子来叫我,说他妈被打死了”。

当年的一份申诉材料里写道:1996年8月27日18时,汪秀萍领着两个小孩到西渠洗脚,“路过加害人王正军门口时,汪无意吐唾沫”,王富军“以溅到其脸上为由对汪秀萍拳打脚踢,并掐住汪秀萍的脖子,致汪疼痛难忍”。在此情况下,汪叫小孩拿来家中一根扁铁打伤王富军。该申诉材料显示,出现在打架现场的王家人是王自新、杨桂英、王富军和王正军。

张福如从家里出来后,要把汪秀萍拉回家,这时王自新说:“把她往死里打,打死了老子给抵命。”当时,在场不止一个村民听到了王自新喊出的那一句话。在张福如拉汪秀萍距自家门口六米左右时,“加害人王正军手拿一根1.5米左右的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棒。”

王家父子打死汪秀萍后,先是被带到新集派出所,在派出所院子里的一棵树上铐了一夜。之后的庭审中,王家请了南郑县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几个出庭的证人,“都是偏向王家的”。张福如没有聘请律师,张家代理人在法庭上提出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但宣判时,除已花掉的那8000多元安葬费用外,王家被判再偿付1500元经济损失。王正军被判刑七年。“坐了四年,另三年监外执行”。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张福如说他实在想不通。他找人写了“状子”,在1996、1997那两年频繁奔波上访。他还到西安去省政府上访。他的诉求主要有两个,一是要枪毙王正军,二是要经济赔偿25万元。

张扣扣的父亲和姐姐对媒体表示,认定当年打死人的是王家老二,后来因老三不满18岁,被交上去顶罪了。而王富军称,现在张家说1996年人是他打死的,“纯粹是胡扯。张家用心太险恶。”

王富军承认,这些年来很少回家,“确实是怕人家报复,毕竟人家是一条命”。今年王正军“在老家待的时间有点长。他在腊月二十一回来以后,一直待到出事的大年三十”。

王富军还称,22年前,是王校军工作的第三年,在两河乡上班。后来才当上副乡长、副镇长、人大主席,最后才调到旅游局,当红寺湖管委会的主任。

张扣扣于2001年初中毕业后通过征兵入伍,去新疆当兵。入伍后,班长问新兵为何要来当兵,张扣扣说他是要锻炼身体,给他妈妈报仇。张扣扣一直没有结婚。他说,母亲死后,他经常会想起母亲死时的画面,放不下。

2月23日,律师殷清利在南郑看守所会见张扣扣时,张扣扣多次强调了他“终生难忘”的三个画面:

第一个是1996年发生打架的那一天,他与姐姐一起跟着母亲去渠里洗脚,母亲先回家,他与姐姐回得稍晚一些,等他们走近家门口,他看到母亲躺在地上,王家老二与老三正用膝盖顶在母亲的胸口上。

第二个画面是张母被打后,扶她往回走,扶起来又倒下,这样倒了两回,父亲就弄来一些稻草让母亲躺下。他去抱母亲,并一直喊妈,母亲想说话又不清醒,他看到母亲嘴里喷出血来,他还能听到母亲喉咙里有血流动的声音。

第三个画面就是法医验尸。那天在路边,他母亲的衣服被法医扒光,法医对他母亲“开头顶”,“从这个太阳穴到那个太阳穴,把皮翻开,用锯把头盖锯开,拍照后又缝合上。”张扣扣看到母亲在入棺时脸都变形了,都认不出是她了。

汪秀萍死后,尸体被放在板车上,停放在王自新家门前的路边。一两天后,法医来验尸,验尸现场就在停放她尸体的路边。附近的村民们都赶来围观。汪秀萍被公开解剖,张扣扣与他的姐姐亲眼目睹了全过程。七天后,汪秀萍下葬时“尸体都生蛆了”。

公开的解剖现场被认为难以理解。大陆知名民运人士张林近日撰文表示,中共司法的黑暗程度,可以说是只有人们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到的。他们能够拿了钱,就把无辜的人抓起来刑讯逼供,然后罗织出罪名;他们也能够把罪行严重的罪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舆论与民意沸腾 中共封杀

血案发生后,网上舆论几乎一面倒地力挺张扣扣替母复仇。然而,这样一个轰动大陆社会的为母复仇案却被封杀。张扣扣自首后,只有透过媒体发声过一次,之后就没有了动静。

张扣扣案曝光后,大陆几个媒体出现了报导口径不一致的现象。大白新闻报导中,披露当年王家三子因未成年,替二子顶罪,以逃避法律制裁的内幕。随后中共中央政法委在官方微博上辟谣,显示政法系统已启动“维稳模式”。

2月22日,《新京报》报导称,陕西省高院高度重视当年张母被打致死案件,已委托汉中市中院合议庭进行再次合议。

2月23日,中共政法委官方微博“中国长安网”发文说:“陕西高院并未委托汉中中院对当年张扣扣母亲案件再合议!新京报此前报导消息不实!” 同一天,《法制日报》刊文批判“张扣扣杀死杀母凶手符合国法人情”荒谬。

对此,河南省信阳市网民“无关关紧”表示,相信法律的前提是司法公正,执法依法,罪罚相当。据现有媒体信息看,有两个遗留问题:1. 有说是当年老大犯罪老三顶替了,尤需澄清;2. 当年法院判赔的并不算高额的赔偿金,张家一直没有全得到。

此外,《现代快报》2月22日报导称,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贾霆受张扣扣父亲张福如委托,将担任张扣扣的辩护律师,象征性收费一元。但数小时后,贾霆表示退出案件,外界质疑贾霆是否受到官方压力。贾霆曾表示,希望当局重审张扣扣母亲于20多年前被杀的案件。

2月24日,封面新闻最后报导了关于张扣扣的相关信息。报导指,2月23日,张扣扣的辩护律师殷清利在看守所会见了张扣扣。这是张扣扣自首后首次与律师见面。在这篇报导之后,媒体间再无关于张扣扣案的任何消息。

关于张扣扣复仇杀人案的讨论也在网上被封杀。

有网民发帖称表示:“天涯没人讨论汉中市的张扣扣杀人案吗?看得心理好难受啊。”中邮时代兔回复说:“有幸这帖子保留了下来,不是没人发,是不让发,楼里有人说的。”更多网民对此表示“寒心”。

网民“祝未来自己幸福”表示:“刚刚搜了下其它有关报导,全是铺天盖地洗地,只谈张某杀人不对,不谈当年判决之错。只讲如今违法杀人,不讲当年执法不公。寒心!”

网民普遍认为,“如果当年法律公正就不会有今天的悲剧。”“我们需要公正。如果当年判决不公正,那么必需重新判定。”

网民“happy555888”说:“当法律不能秉公执法时,也只能靠热血男儿自己报仇血恨了!”

网民“天道仙州”说:“参军报国是忠,不杀妇孺是仁,为母报仇是孝,认罪自首是义!不结婚不留后代是选了一条不归路啊。”

网民“点点绿染”还赋词一首:“爆竹沿途,春一度,二十五载悼母路。家何处,儿孤独。汉水难浣官吏护,旧债今偿血染雾。生,已不顾。死,已不顾。”

在中共官方严控之下,中共党媒人民网2月27日发文评说“舆情反转”,网民却并不买账。

海南三亚“damin0629”留言说:“原案处置不公是祸根。刀下留人。没有反转啊,人民网可不要瞎说。”

广东广州“xczxc213_631”说:“不说别的。17岁拿木棒用力击打头部的后果他自己不知道?他打下去的那一刻就是要打死那个女的,你说判决轻不轻?”

网民“ty_般若三味”说:“软弱,只会让此类案件不停地循环重复下去。那些势力关系强大的人,只会更加肆无忌惮地做出更加出格的事情来。这个案件是中国人的痛点,那些玩弄法律于股掌之间的人,日后如何处理,将会给社会带来榜样。”

网民“龙乡齐中”表示:“首先得把当年的旧案理清楚了,追责以后方能明白前后案件的整体性,张扣扣和于欢案件一样都是不堪母亲被辱!”

QQ453462336表示:“当年的法官给全国人民一个判七年的理由!一查到底。”

时事评论员文昭表示,中国传统文化是有“父母之仇,不共戴天”的说法,所以为父母报仇,这个事情在任何时代,从古到今,社会舆论都是支持的声音占上风。

这种行为在道德上是否有合理性,首先要厘清一个事实:当初张扣扣母亲遇害以后,国家公权力是否及时介入,以及判罚是否合理?如果判决合理,相当于公权力已经为你复仇了;如果当时的判罚不合理,同时又申告无门,公权力不作为或者作为不当,通过自己的行为去找回公道在道德上就有一定的正当性。

文昭说,这种情况即使在西方也是符合自然法原则的,当国家公权力没有办法还你公道、达成正义的时候,自力救济就是合理的。它就符合自然法的抵偿原则,这个最朴素的正义原则。#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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