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王」張越為何落得如此下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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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7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羅瓊綜合報導)7月12日,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張越因受賄案,被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其背後還有隱藏罪行鮮為人知。

無獨有偶,前中共政法委祕書長、河北省省委書記周本順亦獲刑十五年,與其相同,張越到河北省之前就緊隨江澤民、周永康迫害法輪功。作為迫害法輪功「血債幫」的核心人物周永康於2015年6月被判處無期徒刑;三年後,多年受周庇護的張越獲重刑。

河北「政法王」張越為何落得如此下場?

在中共對法輪功發動殘酷迫害以來,張越一直在「610」(中共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政法委系統身居要職,迫害法輪功。

他曾在北京市公安局擔任要職七年之久,後調任河北省政法委書記長達八年,同時先後兼任河北省公安廳廳長、公安廳書記七年,無疑是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特別是對北京和河北省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負有不可逃脫的罪責。

1961年6月出生的張越,山東廣饒人,曾是是中共「十八大」代表,中共河北省第八屆省委委員;2016年4月16日,因涉嚴重違紀而被調查;同年7月8日,被「雙開」;2018年7月12日,被判刑。

中共河北省委前常委、政法委前書記張越案開庭審理,其當庭認罪悔罪。(大紀元資料室)
中共河北省委前常委、政法委前書記張越。(大紀元資料室)

張越在不同時期參與迫害法輪功概況如下:

2007年前罪行

北京的瘋狂迫害

2000年9月至 2001年4月,張越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助理、國內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副廳級)。

中共1999年7月對法輪功發動迫害後,法輪功學員源源不斷地從全國各地來到北京,到信訪局等政府部門,反映真實情況,為法輪功鳴冤。大批法輪功學員在北京被抓捕、關押、刑訊逼供、酷刑折磨。

據北京公安內部消息,截至2001年4月,到北京上訪被抓、有登記記錄的法輪功學員就達83萬人次(不包括大量報姓名和未作登記的人數)。大量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因害怕家人受到牽連而不報姓名,因而被就地關押在北京。那時北京的看守所、監獄、勞教所等全部爆滿,甚至學校、體育場等場所都被作為關押之地。

明慧網有大量的報導,揭露2000年至2001年,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在北京遭到的殘酷迫害。

當時,中共公安系統中迫害法輪功主要是由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簡稱「國保」,也稱「一局」)擔任。「國保」的任務是打擊所謂的「階級敵人」,維護中共統治。

張越時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助理、國內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一局」,副廳級),對北京當時瘋狂的迫害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天安門自焚偽案」

2001年1月23日,大年除夕,中共一手導演了震驚海內外的「天安門自焚案」,事發僅兩小時後,中共喉舌新華社以超乎尋常的速度向全世界發出英語新聞,謊稱「自焚者是五名法輪功學員」,以欺騙全世界,煽動中國民眾仇恨法輪功,從而加重對法輪功的迫害。很快,此案被聯合國教育組織指控為中共栽贓嫁禍法輪功的騙局。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等多個海外團體和組織多年來的調查,發現所謂的「自焚」是當時中共高層政法委書記、「610」頭目羅干調動中共「610」及其成員國安部、公安部、宣傳部等,為了實施江澤民的迫害政策而炮製的一幕自編自導自演的醜劇。

2000年9月至 2001年4月,天安門自焚案發時,緊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張越正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助理、公安國保頭目,對在北京發生的偽案負有不可推托的責任。

勞教所、黑監獄的迫害

北京當局想方設法迫害來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把他們非法勞教或關進黑監獄進行迫害。在2000年至2002年間,北京當局建造了一批勞教所、監獄、黑監獄。

2001年4月至2003年11月,張越已升任為北京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更加賣力迫害法輪功。

2002年6月24日,移居日本的37歲的中國公民、法輪功學員金子容子回中國探親,在北京被非法判處勞教十八個月,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被關在北京第574號勞教所。她的日籍丈夫向日本政府呼籲營救妻子。

除勞教所外,北京當時還開設了許多洗腦班(也稱「黑監獄」)關押法輪功學員,這些地方設在:法制培訓中心、度假村、敬老院、衛生院、戒毒所、書畫院、山莊、賓館、飯店、基地等,後來被媒體披露的黑監獄在北京有55個,在這些地方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王桂菊,女,時年62歲,工程師,首鋼冶金研究院退休,2002年4月27日,在人大校園內,被海淀派出所和人大居委會人員綁架,被送至海淀區人民大學街道辦事處洗腦班洗腦遭受迫害。同年5月中旬,她被迫害離世,第二天遺體即被火化,當局對外謊稱其「跳樓自殺」。

干擾三大媒體

2003年11月至2007年12月,張越任公安部「二十六局」局長。

「610」辦公室是江澤民親自下令,於1999年6月10日成立的一個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它凌駕於法律之上。所有針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政策是「610」在江的指使下發出,而後由公、檢、法、司部門執行。

公安部「一局」原來負責迫害法輪功有關事宜,後來隨著中共迫害的步步升級,將這部分單獨分出來成立了二十六局,所謂的「反×教局」(即公安系統的「610辦公室」),是專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工作局。

張越曾在「一局」任總隊長;2003年11月,周永康任公安部長時,張越被提升為公安部二十六局局長。

據「追查國際」的調查,2004年10月下旬,中共公安部在時任公安部副部長劉京的授意下,由公安部「二十六局」在深圳召開來自北京、天津、上海、山東、廣東、江蘇、陝西、湖南、安徽九省市公安廳和「610」辦公室主任會議,密謀策劃對法輪功三大媒體《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台」和「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的干擾破壞方案,並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承印香港《大紀元時報》的印刷廠由於受到來自中共的恐嚇威脅,於2005年5月14日開始停止為香港《大紀元時報》印刷報紙,這次干擾和破壞來自於公安部的直接參與。

總部設在法國的歐洲通信衛星公司(Eutelsat)的W5衛星,曾承擔新唐人電視台向包括中國大陸在內的亞洲地區播放。然而該公司於2005年4月單方面決定停止新唐人電視台的播出。自2003年7月起新唐人電視台通過衛星網向亞洲、歐洲、澳洲和北美洲全天24小時同步播放。

據悉,中共高層及公安部「二十六局」直接介入此干擾事件,而當時該局的局長正是張越。

血腥的活摘器官罪行

2006年3月9日,大紀元發表三位證人的證詞,揭露中共的集中營、監獄、勞教所、醫院等場所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利和焚屍滅跡的驚天罪惡。

2006年7月6日,由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資深國會議員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和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組成的獨立調查組向媒體公開了《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指證中共活摘器官真實存在,並表示這是「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

其調查結果表明:1999年以來,江澤民集團操控整個國家機器,包括黨、政、軍、武警、司法系統和醫療機構,在全國範圍內用活摘器官做移植的方式,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害。

據「追查國際」的調查,江澤民直接下令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周永康積極參與其中。

而被周永康器重的時任公安部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局長張越,罪責難逃。

張越曾多年任中共公安系統所謂的「反邪教局」的「二十六局」局長。「追查國際」的發言人汪志遠認為,中共的「反邪教」組織嚴重涉嫌參與活摘器官,而且「追查國際」大量調查的例證及電話調查錄音證實,中共公安部直接參與活摘器官罪行。

另外,有媒體披露,轟動全中國的聶樹斌案十年未能翻案,直接與時任河北省政法委書記張越有關。坊間有傳,聶之死是因中共高官需要他的臟器。

香港東網在2015年5月份刊文評論,指聶樹斌案的最恐怖之處在於是否故意錯判,讓聶成為中國恐怖器官買賣的犧牲品。#

(待續)

資料來源:明慧網、大紀元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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