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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天工作? 北市勞動局:可行使退避權

歷經18小時不斷電表決後,立法院臨時會10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圖為勞工工作一景。(陳柏州/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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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7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強颱瑪麗亞進逼台灣。台北市勞動局9日指出,颱風期間若勞工發現出勤恐危害生命安全,可向雇主說明後,行使「退避權」不出勤,雇主可不給付這段時間的工資,但雇主也不得強迫勞工出勤,若要勞工出勤,必須徵得勞工同意。勞動局建議雇主,考量勞工辛苦出勤的情況下,應該加發津貼給勞工。

勞動局表示,餐飲外送、新聞記者、郵務快遞等外勤工作人員,於颱風天執行外勤工作具有高度風險,發生職業災害風險更高。勞動局針對「外勤工作者」、「高風險作業」、「大眾交通運輸業」及曾依《勞基法》通報天災、事變及突發事件須延長工時、停止休假的事業單位,建立天災預防措施相關職安監控資料庫,在颱風陸上警報發布後,就會發送防災訊息給事業單位,勞檢處也會對相關事業單位抽選實施防災檢查。

勞動局指出,雇主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維護颱風天外勤工作人員工作安全,例如:限縮外勤區域或以汽車、計程車為外勤交通工具及提供適當個人防護具等,並由雇主或主管人員以書面指派,保存紀錄備查。

強烈颱風來襲,台灣中央氣象局將在7月9日深夜11時30分,發布陸上颱風警報。(中央氣象局)

勞動局表示,新聞記者採訪高風險新聞事件時,雇主應針對現場可能危險情境,進行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且應使其接受特殊專業及安全訓練;對於採訪時的人員、裝備、安全措施及意外保險亦應妥為規劃,採訪人員亦應遵守危機事件現場所設置的新聞警戒線及相關配合措施,在未有新聞警戒線的場所時,則應維持適當安全距離。

據中央氣象局預報,瑪麗亞10日下午至11日上半天影響台灣最劇,台北市政府預計明早10點宣布是否放颱風假。

勞動局說,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只要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區或正常上下班所經過的地區,該轄區首長宣布停止辦公,而勞工未出勤時,事業單位就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要求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並於出勤紀錄以颱風停班註記,且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雇或為其他不利之行為。如勞工居住於桃園市,工作地卻在台北市,上班途經新北市,只要其中一縣市宣布停止上班,即適用該要點規定。

此外,台北市政府或其他鄰近縣市宣布高中以下學校停課時,該日需上班之勞工如因其家庭成員有受照顧需求,得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請家庭照顧假。家庭照顧假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雇主不得拒絕,亦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不利處分,違者將處新台幣2萬至30萬罰款,並公告事業單位及負責人姓名。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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